诺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诺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诺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即墨区即墨区金口镇昆山路9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 | |
项目概况: | 总占地面积12846m2,建筑面积9500m2,拟投资12000万元建设“诺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年产新能源电机壳5万套(含5万套密封圈)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 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箱式喷砂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口编号:DA001)排放,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引入一套“间接冷却水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放口编号: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须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第Ⅱ时段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监控点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类新建标准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治理设备循环冷却水损耗定期补充,定期排放,排放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铝质下脚料/不合格品、塑料下脚料/不合格品、废钢丸、除尘器捕集粉尘、废包装物(塑料袋、纸箱、编织袋)暂存于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集中收集外售;废布袋外运一般固废填埋场。废桶(切削液、清洗剂、润滑油)、废切削液(含废屑)、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规定。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场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像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诺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即墨区即墨区金口镇昆山路9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 | |
项目概况: | 总占地面积12846m2,建筑面积9500m2,拟投资12000万元建设“诺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年产新能源电机壳5万套(含5万套密封圈)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 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箱式喷砂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口编号:DA001)排放,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引入一套“间接冷却水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放口编号: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须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第Ⅱ时段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监控点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类新建标准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治理设备循环冷却水损耗定期补充,定期排放,排放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铝质下脚料/不合格品、塑料下脚料/不合格品、废钢丸、除尘器捕集粉尘、废包装物(塑料袋、纸箱、编织袋)暂存于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集中收集外售;废布袋外运一般固废填埋场。废桶(切削液、清洗剂、润滑油)、废切削液(含废屑)、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规定。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场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像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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