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7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7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70项
反馈问题:华池2022年用水综合年度表工业用水逻辑关系不清,取水水量底数不清,工业地表水增加100多万吨统计数据失真,水资源管理有待规范。
整改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水资源管理,加强用水计划和用水统计的时效性与真实性。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华池县水务局
责任领导:王龙、杨小龙
责任人员:刘文荣
督导单位: (略) 水务局
整改措施:(1)对工业地表水增加100多万吨统计数据失真问题进行了专项清查、资料整理、分析原因。(2)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取用水管理执法检查,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对年取水5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取用水户的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计量方式、计量监控安装运行情况、计划用水、节水措施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打击超量取水、超规模取水、无序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事活动。(3)加强对用水单位监管定期举行培训学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优化配置,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全面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水资源费足额收缴国库。
整改结论: 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联系电话:0934-*
联系地址:华池县南街43号
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5日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70项
反馈问题:华池2022年用水综合年度表工业用水逻辑关系不清,取水水量底数不清,工业地表水增加100多万吨统计数据失真,水资源管理有待规范。
整改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水资源管理,加强用水计划和用水统计的时效性与真实性。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华池县水务局
责任领导:王龙、杨小龙
责任人员:刘文荣
督导单位: (略) 水务局
整改措施:(1)对工业地表水增加100多万吨统计数据失真问题进行了专项清查、资料整理、分析原因。(2)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取用水管理执法检查,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对年取水5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取用水户的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计量方式、计量监控安装运行情况、计划用水、节水措施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打击超量取水、超规模取水、无序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事活动。(3)加强对用水单位监管定期举行培训学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优化配置,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全面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水资源费足额收缴国库。
整改结论: 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联系电话:0934-*
联系地址:华池县南街43号
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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