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高淳区环境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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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高淳区环境行政处罚公示

2023年10月31日高淳区环境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1

宁环罚〔2023〕18025号

南京 (略)

*99C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39400元整)。

2023/10/31

付小龙

2023年10月31日高淳区环境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1

宁环罚〔2023〕18025号

南京 (略)

*99C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万*仟*佰元整(¥39400元整)。

2023/10/31

付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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