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锦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只塑料零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关于蚌埠锦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只塑料零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蚌埠 (略) :
你公司报批的《蚌埠 (略) 年产15万只塑料零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代码:2305-*-04-01-*。根据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小组(行政审批类)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略) 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区金 (略) 内3号厂房附1号。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总建筑面积4800㎡。主要购置注塑机、冷却塔人工组装线、封装线、粉碎机、拌料机等仪器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玻璃保鲜饭盒盖3万只、玻璃水壶盖5万只、油壶盖5万、保温壶外壳2万只的生产规模。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和布局须符合相关法定规划。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有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生产车间封闭。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集气罩下方紧邻注塑节点;破碎机密闭。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破碎粉尘进行收集,集气罩下方设置软帘,经收集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外排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及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对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工程性治理措施,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更换活性炭,保障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满足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外排冷却循环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应满足蚌埠 (略) 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规范设置排污口。
3.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和废气处理粉尘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场所,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不得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
5.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划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域;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等划为污染一般防渗区域。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园区构建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7.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8.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污染物烟(粉)尘:0.00218吨/年;VOCs:0.00859t/a吨/年)。
9.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五、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七、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八、请淮上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九、《关于蚌埠 (略) 年产500万件玻璃烤花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淮环许〔2022〕21号)于今日作废。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N7GLAXJ)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2-*
蚌埠 (略) :
你公司报批的《蚌埠 (略) 年产15万只塑料零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代码:2305-*-04-01-*。根据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小组(行政审批类)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略) 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区金 (略) 内3号厂房附1号。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总建筑面积4800㎡。主要购置注塑机、冷却塔人工组装线、封装线、粉碎机、拌料机等仪器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玻璃保鲜饭盒盖3万只、玻璃水壶盖5万只、油壶盖5万、保温壶外壳2万只的生产规模。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和布局须符合相关法定规划。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有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生产车间封闭。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集气罩下方紧邻注塑节点;破碎机密闭。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破碎粉尘进行收集,集气罩下方设置软帘,经收集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外排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及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对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工程性治理措施,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更换活性炭,保障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满足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外排冷却循环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应满足蚌埠 (略) 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规范设置排污口。
3.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和废气处理粉尘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场所,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不得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
5.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划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域;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等划为污染一般防渗区域。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园区构建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7.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8.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污染物烟(粉)尘:0.00218吨/年;VOCs:0.00859t/a吨/年)。
9.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五、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七、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八、请淮上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九、《关于蚌埠 (略) 年产500万件玻璃烤花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淮环许〔2022〕21号)于今日作废。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N7GLAXJ)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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