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1日古水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及附属工程110kV变电站项目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1日古水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及附属工程110kV变电站项目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古水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及附属工程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7-*
传 真:0887-*
通讯地址: (略) 建塘镇阳塘路27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古水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及附属工程110kV变电站项目 | 德钦县佛山乡古水村 | 华能澜 (略) 古水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 | 云南博曦 (略) | 本项目古水变电站属于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项目的施工变电站。古水变电站已建成35kV变电容量,但随着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目前已建的35kV供电系统已无法满足施工用电需求,因此,建设单位决定在已建成的35kV变电站基础上将其扩建为110kV变电站,扩建内容为:在原备案的35kV古水村变电站临时征占用地范围内增加110kV电气设备及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后的古水村110kV变电站内部分35kV在用设备可作为110kV系统共用设备,如保护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直流系统、35kV供电系统等,这部分的设备在原有35kV变电站内。征占用地的使用性质及建设范围均不发生改变,以此保障施工期的供电可靠性。 | 一、施工期 1、噪声防治措施 倡导文明施工,进一步降低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可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 (2)变电站施工建设前优先建设围墙,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科学合理地安排工期及施工步骤,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4)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为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若涉及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覆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3、水环境保护措施 为防止施工废水污染附近地表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搅拌,不外排。 (2)变电站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搅拌,不外排。 (3)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4、固废控制措施 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若涉及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进行回填,做到项目施工挖、填平衡,不产生废弃土石方。 (2)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堆放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5、生态影响控制措施 (1)项目施工应集中在项目用地范围内; (2)变电站施工期应注意减少噪声影响和地表径流侵蚀。 (3)变电站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项目区空置土地进行合理绿化。 (4)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采用管型母线,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有效降低变电站内电磁环境影响。 (2)尽量不在电气设备上方设置软导线,以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3)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4)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相关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2、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对变电站产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垫衬减振材料。并综合考虑距离衰减等因素,运行期变电站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变电站营运后只有依托的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办公生活废水,该部分废水经已建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然后进入35kV变电站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变电站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因此,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变电站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值守人员生活垃圾、变压器废油和废旧蓄电池。固废处置措施如下: (1)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2)变压器建在集油坑上方,变压油只在事故时排放,且项区设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8m3,完全能保证事故排油不外排,而且事故油池不与雨水系统相通,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变电站事故油池及集油坑设置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防渗设计。同时加强变电站场地内用油管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变电站漏油事故影响区域水体。 (3)集油坑和事故油池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膜,渗透系数≤10-10cm/s,综合防渗措施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4)运行期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滴、漏现象;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5)主变压器万一发生事故漏油,可经设备下方的集油坑收集后汇入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大部分绝缘油回用,少部分废油和形成的油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不外排。 (6)运营该过程中蓄电池需要进行更换时,应优先与厂家进行以旧换新,淘汰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在更换时清运处置,一般情况下不会在站内存放,如需存放,则暂存于项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通过本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对可能产生的危废进行暂存,暂存危废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 (8)对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9)建立危废产生及转运台账。 (10)站区设置了监控系统,站内设一套遥视系统,对站内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环境进行图像监视,并能向各级调度传送遥信、遥测、遥控、遥调等信息。可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事故发生。 (11)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及特点编制企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送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古水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及附属工程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7-*
传 真:0887-*
通讯地址: (略) 建塘镇阳塘路27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古水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及附属工程110kV变电站项目 | 德钦县佛山乡古水村 | 华能澜 (略) 古水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 | 云南博曦 (略) | 本项目古水变电站属于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项目的施工变电站。古水变电站已建成35kV变电容量,但随着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目前已建的35kV供电系统已无法满足施工用电需求,因此,建设单位决定在已建成的35kV变电站基础上将其扩建为110kV变电站,扩建内容为:在原备案的35kV古水村变电站临时征占用地范围内增加110kV电气设备及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后的古水村110kV变电站内部分35kV在用设备可作为110kV系统共用设备,如保护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直流系统、35kV供电系统等,这部分的设备在原有35kV变电站内。征占用地的使用性质及建设范围均不发生改变,以此保障施工期的供电可靠性。 | 一、施工期 1、噪声防治措施 倡导文明施工,进一步降低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可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 (2)变电站施工建设前优先建设围墙,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科学合理地安排工期及施工步骤,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4)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为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若涉及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覆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3、水环境保护措施 为防止施工废水污染附近地表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搅拌,不外排。 (2)变电站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搅拌,不外排。 (3)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4、固废控制措施 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若涉及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进行回填,做到项目施工挖、填平衡,不产生废弃土石方。 (2)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堆放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5、生态影响控制措施 (1)项目施工应集中在项目用地范围内; (2)变电站施工期应注意减少噪声影响和地表径流侵蚀。 (3)变电站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项目区空置土地进行合理绿化。 (4)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采用管型母线,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有效降低变电站内电磁环境影响。 (2)尽量不在电气设备上方设置软导线,以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3)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4)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相关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2、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对变电站产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垫衬减振材料。并综合考虑距离衰减等因素,运行期变电站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变电站营运后只有依托的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办公生活废水,该部分废水经已建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然后进入35kV变电站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变电站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因此,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变电站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值守人员生活垃圾、变压器废油和废旧蓄电池。固废处置措施如下: (1)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2)变压器建在集油坑上方,变压油只在事故时排放,且项区设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8m3,完全能保证事故排油不外排,而且事故油池不与雨水系统相通,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变电站事故油池及集油坑设置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防渗设计。同时加强变电站场地内用油管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变电站漏油事故影响区域水体。 (3)集油坑和事故油池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膜,渗透系数≤10-10cm/s,综合防渗措施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4)运行期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滴、漏现象;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5)主变压器万一发生事故漏油,可经设备下方的集油坑收集后汇入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大部分绝缘油回用,少部分废油和形成的油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不外排。 (6)运营该过程中蓄电池需要进行更换时,应优先与厂家进行以旧换新,淘汰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在更换时清运处置,一般情况下不会在站内存放,如需存放,则暂存于项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通过本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对可能产生的危废进行暂存,暂存危废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 (8)对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9)建立危废产生及转运台账。 (10)站区设置了监控系统,站内设一套遥视系统,对站内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环境进行图像监视,并能向各级调度传送遥信、遥测、遥控、遥调等信息。可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事故发生。 (11)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及特点编制企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送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