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赵公资告字号
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赵公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ZX*号 | 宗地总面积: | 1439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安路以北、规划支路以东、北辰路以南、梨香大街以西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规划容积率≤2.0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25% |
绿化率(%): | 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54米 | ||
土地用途明细:二类居住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3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2 |
土地现状:土地平整,通路、通水、通电 | |||||
起始价: | 334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15时 | ||
备注: 1、公共配建:幼儿园可不配建,缴纳教育配建费以教育局意见为准,该地块建设规模达不到单独配建幼儿园标准,周边地块配建的幼儿园能满足需求。 2、托老所:可不配建,该地块建设规模达不到单独配建托老所标准,周边地块配建的托老所能满足需求。 3、物业管理用房: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 4、物业经营用房: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 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筑面积、服务半径等应符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 6、中水回用设施:宜安排在地下室或地下。 7、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议设置。 8、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比例为5%,其它要求以规划条件表为准。 |
宗地编号: | ZX*号 | 宗地总面积: | 1439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安路以北、规划支路以东、北辰路以南、梨香大街以西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规划容积率≤2.0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25% |
绿化率(%): | 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54米 | ||
土地用途明细:二类居住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3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2 |
土地现状:土地平整,通路、通水、通电 | |||||
起始价: | 334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15时 | ||
备注: 1、公共配建:幼儿园可不配建,缴纳教育配建费以教育局意见为准,该地块建设规模达不到单独配建幼儿园标准,周边地块配建的幼儿园能满足需求。 2、托老所:可不配建,该地块建设规模达不到单独配建托老所标准,周边地块配建的托老所能满足需求。 3、物业管理用房: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 4、物业经营用房: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 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筑面积、服务半径等应符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 6、中水回用设施:宜安排在地下室或地下。 7、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议设置。 8、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比例为5%,其它要求以规划条件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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