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恒盛源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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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恒盛源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恒盛源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恒盛源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恒盛源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仲恺高新区潼湖国际合作产业园中区ZKD-002-13-01地块(远荣人工智能产业园)1栋、2栋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用地面积为172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66平方米,主要从事LED数码管、LED灯、Top LED、LED芯片、PCBA类模组的生产,年产LED数码管2000万个、LED灯3亿只、Top LED 1亿只、LED芯片5亿只、PCBA类模组200万个。项目员工人数9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日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不在厂区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切割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更换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限值及生产线要求后回用,浓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潼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固晶、灌胶、点胶、烘烤、钢网清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喷印章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回流焊、波峰焊、后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塑料外壳、废包装材料、废次品(不含PCB板)、无铅锡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收 (略) 处置;废活性炭、废胶水包装物、废油墨罐、废次品(含PCB板)、废抹布手套、浓水、废滤膜、滤筒、喷淋废水和废酒精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设计和建设。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恒盛源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恒盛源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恒盛源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仲恺高新区潼湖国际合作产业园中区ZKD-002-13-01地块(远荣人工智能产业园)1栋、2栋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用地面积为172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66平方米,主要从事LED数码管、LED灯、Top LED、LED芯片、PCBA类模组的生产,年产LED数码管2000万个、LED灯3亿只、Top LED 1亿只、LED芯片5亿只、PCBA类模组200万个。项目员工人数9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日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不在厂区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切割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更换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限值及生产线要求后回用,浓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潼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固晶、灌胶、点胶、烘烤、钢网清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喷印章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回流焊、波峰焊、后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塑料外壳、废包装材料、废次品(不含PCB板)、无铅锡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收 (略) 处置;废活性炭、废胶水包装物、废油墨罐、废次品(含PCB板)、废抹布手套、浓水、废滤膜、滤筒、喷淋废水和废酒精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用火管理,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加强电气设备及线路检查,防止线路和设备老化造成的引发事故;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设计和建设。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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