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宏旺化工有限公司磷酸生产线技改项目
中方县宏旺化工有限公司磷酸生产线技改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方县宏旺化工有限公司磷酸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方县宏旺化工有限公司磷酸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中方县泸阳镇中 (略) 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项目概况 | 中 (略) 现有产能为年产4000吨85%磷酸和年产1000吨98%磷酸的生产能力,其中85%磷酸生产线以黄磷为原料采用“一步法”制得。因黄磷为易燃的剧毒物质,为降低企业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中 (略) 拟实施技术改造,将厂内现有产能为4000t/a的85%磷酸热法生产线进行拆除,同时在现有综合车间内建设2条(单条线产能为2000t/a)以稀磷酸为原料进行浓缩生产85%磷酸的浓缩生产线;由于 (略) 场不稳定,项目现有98%磷酸浓缩生产线拟不再使用磷泥酸为原料,全部利用外购的稀磷酸为原料,淘汰压滤工艺,其余生产工艺、规模、产排污节点、污染防治措施均不变。项目技改后全厂总产能仍为5000t/a,保持与原有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燃料烧热废气、浓缩废气。其中新增85%磷酸浓缩生产线燃料燃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为99%,排放浓度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现有98%磷酸燃料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处理后,与经填料净化塔净化的浓缩废气汇合进入二级碱喷淋塔处理,最后通过21m排气筒排入外环境,需满足《磷酸( 热法)生产技术规范》(GB/T28602-2012) 附录表C.1限值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 3.废水污染影响。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包装桶清洗废水经中和池+沉淀池+过滤布+清水池处理后再回用于磷酸桶清洗工序;废气吸收废水通过中和处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地面冲洗水收集后中和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沉渣收集 (略) 作为原料;燃烧器燃烧产生的炉渣、除尘装置收集的除尘灰均由附近农户清运作为农肥;废滤布经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对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区、物料及危险废物存放等场所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 其他。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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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方县宏旺化工有限公司磷酸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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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方县宏旺化工有限公司磷酸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中方县泸阳镇中 (略) 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项目概况 | 中 (略) 现有产能为年产4000吨85%磷酸和年产1000吨98%磷酸的生产能力,其中85%磷酸生产线以黄磷为原料采用“一步法”制得。因黄磷为易燃的剧毒物质,为降低企业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中 (略) 拟实施技术改造,将厂内现有产能为4000t/a的85%磷酸热法生产线进行拆除,同时在现有综合车间内建设2条(单条线产能为2000t/a)以稀磷酸为原料进行浓缩生产85%磷酸的浓缩生产线;由于 (略) 场不稳定,项目现有98%磷酸浓缩生产线拟不再使用磷泥酸为原料,全部利用外购的稀磷酸为原料,淘汰压滤工艺,其余生产工艺、规模、产排污节点、污染防治措施均不变。项目技改后全厂总产能仍为5000t/a,保持与原有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燃料烧热废气、浓缩废气。其中新增85%磷酸浓缩生产线燃料燃烧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为99%,排放浓度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现有98%磷酸燃料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处理后,与经填料净化塔净化的浓缩废气汇合进入二级碱喷淋塔处理,最后通过21m排气筒排入外环境,需满足《磷酸( 热法)生产技术规范》(GB/T28602-2012) 附录表C.1限值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 3.废水污染影响。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包装桶清洗废水经中和池+沉淀池+过滤布+清水池处理后再回用于磷酸桶清洗工序;废气吸收废水通过中和处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地面冲洗水收集后中和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沉渣收集 (略) 作为原料;燃烧器燃烧产生的炉渣、除尘装置收集的除尘灰均由附近农户清运作为农肥;废滤布经清洗后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对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区、物料及危险废物存放等场所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 其他。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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