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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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31日 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盐湖区红旗东街324号

邮 编:*


序号

审批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对芮城 (略) 年产30吨黄芩提取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芮城 (略)

(略) 芮城县古魏镇县南村南--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

山西万源 (略)

运审管审函〔2023〕135号

2023.10.23

2

关于对年产10000吨氢能源燃料电池用超高纯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西博 (略)

(略) 绛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 (略) 内

山西和清 (略)

运审管审函〔2023〕138号

2023.10.30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31日 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盐湖区红旗东街324号

邮 编:*


序号

审批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对芮城 (略) 年产30吨黄芩提取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芮城 (略)

(略) 芮城县古魏镇县南村南--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

山西万源 (略)

运审管审函〔2023〕135号

2023.10.23

2

关于对年产10000吨氢能源燃料电池用超高纯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西博 (略)

(略) 绛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 (略) 内

山西和清 (略)

运审管审函〔2023〕138号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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