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用海申请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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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用海申请受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 (略) 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海域使用审核等相关程序要求,现对1宗用海变更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

用海单位:国华(东港) (略)

用海类型:电力工业用海

使用期限:至2047年9月28日止(与不动产权证书一致)

项目性质:经营性

用海变更情况:

该项目为保障安全运行及现场施工船舶抛锚等需求,需调整2台风机及部分海缆位置,用海面积及相关坐标点发生变化,用海性质、用海时间、用海类型均不改变。变更后将31#风机调整至32#风机和33#风机之间,40#风机调整至33#和34#风机之间,部分35KV海缆与风机连线的间距增大至120米。

工程名称

用海方式

变更前用海面积(hm2

变更后用海面积(hm2

一级

二级

风机

单桩基础

构筑物

透水构筑物

58.7522

58.7522

海上升压站

海上升压平台

0.49

0.49

海底电缆

35kV海缆

其他方式

海底电缆管道

195.9237

214.0131

220kV海缆

73.4303

73.4303

合计

328.5962

346.6856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该项目用海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留存联系方希,逾期未提出异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手续。

地址:黄河路2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交通科

联系电话:0546-*

公务邮箱:*@*ttp://**

附件: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31日

宗海界址图(1).pdf宗海位置图(1).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 (略) 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海域使用审核等相关程序要求,现对1宗用海变更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

用海单位:国华(东港) (略)

用海类型:电力工业用海

使用期限:至2047年9月28日止(与不动产权证书一致)

项目性质:经营性

用海变更情况:

该项目为保障安全运行及现场施工船舶抛锚等需求,需调整2台风机及部分海缆位置,用海面积及相关坐标点发生变化,用海性质、用海时间、用海类型均不改变。变更后将31#风机调整至32#风机和33#风机之间,40#风机调整至33#和34#风机之间,部分35KV海缆与风机连线的间距增大至120米。

工程名称

用海方式

变更前用海面积(hm2

变更后用海面积(hm2

一级

二级

风机

单桩基础

构筑物

透水构筑物

58.7522

58.7522

海上升压站

海上升压平台

0.49

0.49

海底电缆

35kV海缆

其他方式

海底电缆管道

195.9237

214.0131

220kV海缆

73.4303

73.4303

合计

328.5962

346.6856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该项目用海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留存联系方希,逾期未提出异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手续。

地址:黄河路2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交通科

联系电话:0546-*

公务邮箱:*@*ttp://**

附件: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31日

宗海界址图(1).pdf宗海位置图(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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