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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 */2023-00591 | 发文时间 |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同心县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同水发〔2023〕267号,项目代码2310-*-19-01-*)收悉,根据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由于项目区现有坡耕地及老旧梯田较多,耕作条件差,道路设施配套不完善,生产条件落后,为了完善张家塬乡农业基础设施,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意你单位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本工程任务是通过实施以梯田建设为主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治理水土流失,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二)工程范围及规模。项目区涉及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村,总人口1311人。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4平方公里。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总体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即基本维持现状布局,沿坡耕地等高线新建水平梯田,集中连片改造低标准梯田,配套机深翻和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措施,配套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对庙台中型淤地坝进行维修加固。
(二)主要建设内容
1.工程措施
(1)梯田工程。建设梯田总面积365.06公顷,其中新修水平梯田面积230.96公顷,改造低标准梯田面积134.10公顷。土壤改良面积303公顷。
(2)生产道路工程。新建生产道路9.86公里,砂砾石路面宽4.0米。新建排水沟长1.19公里,配套生产桥5座、路涵3座。
(3)庙台中型淤地坝维修工程。维修淤地坝1座。对前坝坡进行培厚,维修坝顶路面长70米。新建坡面排水沟长82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平方公里。
(4)路涵工程。翻建路涵1座,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涵结构,直径1.6米。在管涵上、下游设浆砌石挡墙护坡总长84米,管涵出口设干砌石海漫。
(5)沟头治理工程。治理沟头3处,进口段采用浆砌石八字挡土墙结构,沟底设散抛石。铺设钢管总长166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64平方公里。
2.林草措施
荒坡造林面积12.42公顷,荒沟造林面积1.54公顷。
3.封育治理措施
封禁治理总面积为1979.00公顷,布设封禁标识牌3块。
四、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村。
五、建设年限:2023年10月—2024年11月。
六、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七、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71.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7.72万元,独立费用63.53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2024年第一批水利发展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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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3-00591 | 发文时间 |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同心县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同水发〔2023〕267号,项目代码2310-*-19-01-*)收悉,根据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由于项目区现有坡耕地及老旧梯田较多,耕作条件差,道路设施配套不完善,生产条件落后,为了完善张家塬乡农业基础设施,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意你单位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本工程任务是通过实施以梯田建设为主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治理水土流失,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二)工程范围及规模。项目区涉及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村,总人口1311人。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4平方公里。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总体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即基本维持现状布局,沿坡耕地等高线新建水平梯田,集中连片改造低标准梯田,配套机深翻和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措施,配套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对庙台中型淤地坝进行维修加固。
(二)主要建设内容
1.工程措施
(1)梯田工程。建设梯田总面积365.06公顷,其中新修水平梯田面积230.96公顷,改造低标准梯田面积134.10公顷。土壤改良面积303公顷。
(2)生产道路工程。新建生产道路9.86公里,砂砾石路面宽4.0米。新建排水沟长1.19公里,配套生产桥5座、路涵3座。
(3)庙台中型淤地坝维修工程。维修淤地坝1座。对前坝坡进行培厚,维修坝顶路面长70米。新建坡面排水沟长82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平方公里。
(4)路涵工程。翻建路涵1座,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涵结构,直径1.6米。在管涵上、下游设浆砌石挡墙护坡总长84米,管涵出口设干砌石海漫。
(5)沟头治理工程。治理沟头3处,进口段采用浆砌石八字挡土墙结构,沟底设散抛石。铺设钢管总长166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64平方公里。
2.林草措施
荒坡造林面积12.42公顷,荒沟造林面积1.54公顷。
3.封育治理措施
封禁治理总面积为1979.00公顷,布设封禁标识牌3块。
四、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张家塬乡海棠湖村。
五、建设年限:2023年10月—2024年11月。
六、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七、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71.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7.72万元,独立费用63.53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2024年第一批水利发展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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