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试金石检测株洲有限公司航空材料及结构检测与评价中南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中航试金石检测株洲有限公司航空材料及结构检测与评价中南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中航试金石检测(株洲)有限公司
航空材料及结构检测与评价中南总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航空材料及结构检测与评价中南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航空材料及结构检测与评价中南总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芦淞区董家塅航空科创园2.1期7号栋1楼及2楼 |
建设单位 | 中航试金石检测(株洲)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中航试金石检测(株洲)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 (略) 芦淞区董家塅航空科创园2.1期7 号栋1楼及2楼建设“航空材料及结构检测与评价中南总部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000m2,项目主要布置:一楼北侧为热处理加工及机械加工车间,南面主要分布有拉伸车间,疲劳车间和油源冷却车间;二楼北侧为化学实验室及检测中心,西侧为办公室及微观物理实验室等区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环保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噪声对影响区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另外,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2、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施工中应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规范运输,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卫生,渣土、弃土要及时清理,及时运走;弃渣均要求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临时弃渣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定期清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场。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中淬火用水经淬火槽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第二、三次器皿清洗废水经中和处理后进入园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项目热处理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酸雾废气经“集气罩+酸雾净化塔 +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外排污染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生产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5-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回收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安全处置;危险固废厂区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 / |
中航试金石检测(株洲)有限公司
航空材料及结构检测与评价中南总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航空材料及结构检测与评价中南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航空材料及结构检测与评价中南总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芦淞区董家塅航空科创园2.1期7号栋1楼及2楼 |
建设单位 | 中航试金石检测(株洲)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中航试金石检测(株洲)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 (略) 芦淞区董家塅航空科创园2.1期7 号栋1楼及2楼建设“航空材料及结构检测与评价中南总部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000m2,项目主要布置:一楼北侧为热处理加工及机械加工车间,南面主要分布有拉伸车间,疲劳车间和油源冷却车间;二楼北侧为化学实验室及检测中心,西侧为办公室及微观物理实验室等区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环保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噪声对影响区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另外,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2、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施工中应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规范运输,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卫生,渣土、弃土要及时清理,及时运走;弃渣均要求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临时弃渣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定期清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场。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中淬火用水经淬火槽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第二、三次器皿清洗废水经中和处理后进入园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项目热处理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酸雾废气经“集气罩+酸雾净化塔 +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外排污染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生产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5-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回收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安全处置;危险固废厂区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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