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沃达 (略) (略) 时产30吨功能性生态肥料建设项目 | 新疆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花园镇二区七连 | 沃达 (略) (略) | 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租赁已建厂房,占地面积为1842.2㎡,新建一条时产30吨功能性生态肥料全自动生产线,年产功能性生态肥料86400吨。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石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期间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快施工进度,减少人为噪声,尽可能降低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固体废物 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的设备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运营期厂房破碎、筛分、包装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采取车间密闭、加强厂区绿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产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m3)要求。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172.8m3/a)排入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石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筛分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介于75~95dB(A)之间。运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弃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隔油池产生废油及生活垃圾。 (1)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3)废布袋,委托环卫部门处置;(4)隔油池产生废油,外售至有机肥厂或周边养殖户。(5)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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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沃达 (略) (略) 时产30吨功能性生态肥料建设项目 | 新疆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花园镇二区七连 | 沃达 (略) (略) | 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租赁已建厂房,占地面积为1842.2㎡,新建一条时产30吨功能性生态肥料全自动生产线,年产功能性生态肥料86400吨。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石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期间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快施工进度,减少人为噪声,尽可能降低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固体废物 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的设备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运营期厂房破碎、筛分、包装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采取车间密闭、加强厂区绿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产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m3)要求。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172.8m3/a)排入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石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筛分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介于75~95dB(A)之间。运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弃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隔油池产生废油及生活垃圾。 (1)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3)废布袋,委托环卫部门处置;(4)隔油池产生废油,外售至有机肥厂或周边养殖户。(5)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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