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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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庄112H等两口探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49团(150团大渠东村西北约2.2km)处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新钻新钻庄111H、庄112H两口探井,为同台井;井场长150m、宽130m,占地面积19500m2,对油层进行勘探,从而获取相关技术参数,如果勘探过程中未出现油气显示或油气显示不能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建设单位将对庄112H等两口探井进行永久封井,探井封井后无永久占地面积,并对井场道路进行生态恢复;如果庄112H等两口探井油气显示能够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将对庄112H等两口探井进行临时封井,暂时封存,保留临时道路,将庄112H等两口探井转入区域产能开发方案井中,并重新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另行评价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尽量避开植被生长区,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无法绕避的适当缩减施工作业带宽度。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对植被损失进行生态经济补偿。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扬尘,施工现场尽量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施工使用的粉状材料,运输、堆放时应有遮盖。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区域宽度,使用彩条带等措施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严格做好放喷池的防渗处理,并设置规范化的环保标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施工场地的废渣及一切废弃物资、设备应及时清理,对工地、料场、取土等地方,使用后应立即恢复原状,完井后井场须平整,做到无油污,无地坑,无三废,确保周围环境无污染。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征占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区域范围内同类型土地植被覆盖率。加强管理,确保各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强噪声环境的出现,避免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后期自然恢复。对临时占用地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林地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试油过程中采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采取遮盖,车辆不要装载过满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

试油废水通过罐车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限值要求后回注地层,无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管理一区生活基地合理化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固废全部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一开、二开、三开导眼段钻井固废由罐车集中拉运至克拉玛依前山 (略) 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钻井固废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油田区块铺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三开水平井眼段钻井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不在井场暂存,直接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本项目部署2口勘探井,不涉及油气生产开采等工艺,本次探井若转为生产井,则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因此本报告不对其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

庄斜15等两口探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22连西北方向1.4km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略)

为探索庄3井南部岩性带立体含油特征,主探J1s22,兼探J1s21、J1s1、J1b3岩性圈闭含油气性,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拟进行庄斜15、庄斜15-1预探井的钻探和试油工作;新钻庄斜15、庄斜15-1预探井2口,属于同台井,设计井深分别为5440.05m、5500m,合计井深10940.05m,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如果勘探过程中未出现油气显示或油气显示不能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建设单位将进行永久封井;如果油气显示能够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将进行临时封井,暂时封存,将该井转入区域产能开发方案井中,并重新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另行评价

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临时性占地、取弃土场等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2、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定期洒水,最大限度的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项目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

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确保井壁不会发生侧漏,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试油作业必须采取船型围堰,作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回收,采用生产废水方罐收集后运至春风油田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井场设置环保厕所,用于接纳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管理一区生活基地合理化处置。

4、噪声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采用水基钻井液体系(不涉及聚磺体系),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集中拉运至克拉玛依前山 (略) 处理,处理后经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油田区块铺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本项目若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同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该项目属于勘探井,不涉及油气生产开采等工程,本次勘探井若转为生产井,则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因此本报告不对其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3

第八师一四八团农膜回收一体化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

第八师148团11连

新疆 (略)

新疆新正 (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3333.33m2,建设农膜回收再利用加工厂1座,包括新建农膜加工聚*烯颗粒生产车间、残膜分离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综合办公楼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202m2。购置残膜清洗线设备。

建设规模:回收残膜30000t/a,造粒5000t/a。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500万,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1有组织废气

(1)分选及破碎工序粉尘

本项目采用自动化分选技术进行分选,项目破碎采用干法破碎,本项目分选工序、破碎工序共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分选工序膜杂分离机、脱沙机产尘点以及破碎工序破碎机产尘点均设置集气罩,各工序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2)造粒生产废气

项目建设3条造粒生产线,车间内设置1套“布袋除尘+UV 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1套,造粒生产线以熔融、挤出工序设备为单位设置密闭集气罩,各生产线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烧网工序电烧网机产生的烧网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连接至造粒工序配套“布袋除尘+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一并处理。

1.2无组织废气

(1)各工序未能收集的废气

分选及破碎工序含尘废气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造粒熔融挤出废气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运输、装卸扬尘

本项目残膜均存储于封闭式原料库房内,沙土、秸秆产生后直接中转运输至封闭式原料库房内装卸,装卸过程中采取控制落差、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堆存粉尘的污染,并有效抑制扬尘。由于残膜运输、厂区内分选出的沙土、秸秆使用的运输中转车辆均采用篷布覆盖封闭,运输扬尘对项目区及其周边环境很小。

(3)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一套,食堂共设有烹饪灶头2个,属于小型灶头,食堂每天烹饪5h,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应在60%以上,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1)清洗废水:本项目在厂区内设置一座三级沉淀池,沉淀池设计容积600m3,规格20m×6m×5m。清洗废水排入厂区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残膜清洗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

2)循环冷却水废水:本项目车间设置1个循环水池,循环水池容积4.8m3,规格2m×2m×1.2m,循环冷却废水全部进入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于冷却工序。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拟采用地埋式一体化防渗化粪池(容积12m3)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148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项目运营后,建设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减振、隔声等降噪防治措施及长距离空气衰减后,工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避免对厂界外声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2)在设计中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均布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并对高噪声安装减振基座、垫橡胶圈等减振措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

(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对于厂内的流动声源(车辆),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笛,厂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

(5)项目沿厂区边界种植一定数量的乔木、灌木等绿化,可起到一定的降噪隔音效果;

(6)货物运输车辆在厂区门前做到不鸣或少鸣笛,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厂区周围地区的影响。

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分选出的沙土及秸秆、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滤网、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尘泥、废布袋。

分选工序分选出沙土、秸秆分类分区暂存在原料库内,沙土定期拉运至148团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秸秆定期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综合利用;生产车间内设有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造粒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重新进入造粒熔融工序重复使用;本项目废滤网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除尘器定期清理,收集的粉尘统一清运至148团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区定期清掏三级级沉淀池,沉淀池旁配备10m2污泥干化池,采取防渗坡面沥水及三面围堰,沥出的水直接流入沉淀池内。尘泥清掏时先由挖机将清掏的泥沙置入污泥池,尘泥含水率小于70%后,再由运输车辆将尘泥清运至148团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布袋产生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生活垃圾

本项目设有生活垃圾桶,员工生活垃圾收集至厂区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产生的废UV灯管,活性炭吸附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械设备更换的废润滑油。项目新建1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约10m2,本项目废润滑油由专用容器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废UV灯管、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

新疆天富集团3GW光伏项目(150团2023年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150团25连

新疆 (略)

乌鲁木齐天辰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交流侧总容量为100MW,并同步建设15MW/30MWh储能设备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光伏组件暂按选用650Wp高效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用固定支架安装方式,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20.5568MWp。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42083.79万,其中环保投资408万元。

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避让措施

1)减少地面扰动措施

①优化场内道路的布设,场内道路应尽量利用已有简易道路进行改扩建从而减少土地的占用;光伏组件安装场地,在满足光伏组件基础稳定的情况下,设计标高以减少开挖、回填土石方量的设计;场内施工道路,尽量以半挖半填方式施工,减少施工土石方量和弃渣量,从而减少地面扰动面积。

②在施工作业管控范围内施工,施工作业管控范围为永久占地范围,本工程临时占地区主要有电缆沟开挖、材料堆放区等,临时占地均为永久范围内,不新增占地,以减小本工程地面扰动面积。

③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减少地面的压占,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④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

2)野生动物避让措施

①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野生哺乳类大多是晨昏或夜间外出觅食。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夜间施工。

②在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区过程中,采取控制车速和禁止鸣笛等措施,避免对过路的野生动物造成伤害。施工期间加强堆料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

3)施工过程中的避让措施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为梭梭人工林(灌木林地),本项目不采伐梭梭、割灌及破坏原有梭梭,采用抬高支架固定安装方式,组件最低点距离光伏支架最低点高于灌木高度1米以上,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合理设置净间距,检修道路、箱变用地选取位置避开原有植被。

(2)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1)优化场内道路的布设,场内道路应尽量利用已有简易道路进行建设,从而减少土地的占用,场内施工道路,尽量以半挖半填方式施工,减少施工土石方量和弃渣量,从而减少地面扰动面积;光伏组件安装场地,在满足光伏组件基础稳定的情况下,设计标高以减少开挖、回填土石方量。

2)在施工作业管控范围内施工,施工作业管控范围为永久占地范围,本工程临时占地区主要有电缆沟开挖、材料堆放区等,临时占地均为光伏场区占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尽量减少本工程对占用区植被的影响。

3)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植被不必要的破坏。

4)将分散堆放的表土集中堆放在指定区域,并对表土进行遮盖,防止大风天气产生扬尘。确定的堆场面积范围,严禁将堆放在堆场范围外的地方,加强对占地区域砾幕层的保护,砾幕层恢复采用先收集--临时存放--施工结束后再覆盖--洒水的方式。

5)箱变基础占地类型为农用地中的林地(灌木林地),属于永久占地,植被覆盖率低,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控制在光伏场区红线范围之内,不新增占地,以减少对砾幕层的损坏。

6)集电线路基础开挖应实行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应立即恢复。在项目的设计过程中应精心安排规划用地,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开挖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减少砾幕层的破坏。

7)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尽量保持挖填平衡。

8)合理安排组织施工,施工临时用地尽量布置在本次光伏发电场用地范围内,尽缩短施工时间,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生态影响。

9)在场内检修道路修筑中,应尽量使用光伏组件及建筑物基础施工中的弃土,以避免各分散施工场地的弃土随意堆放;弃土全部用于回填及碎石道路基础铺垫或就地平整场地。

(3)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1)人员行为规范

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

②注意保护植被,禁止随意砍伐灌木、割草等活动,不得偷猎、伤害、恐吓、袭击野生动物。

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

④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植物保护措施

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材料运输过程中对施工道路进行合理的选择,尽量避免过多扰动原地貌,避免在植被完好的地段进行道路修筑工作。

③施工时应在工期安排上合理有序,先设置围栏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尽量减少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除施工必须不得不铲除或碾压植被外,不允许以其它任何理由铲除植被,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④基础开挖时要将表层熟土分装在编织袋内,堆放在临时堆土场的周围,用于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堆土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的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施工中要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减少破坏原地貌、植被的面积。

⑤临时堆土的挡护及苫盖,基础坑开挖好后应尽快浇筑混凝土。

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应尽量控制作业面,施工后期对各类站场予以土地整治,宜林宜草地段采取土地整治种植梭梭林恢复植被。

⑦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在施工运输道路入口处设置指示标志,严禁随意碾压周边植被;

⑧在塔基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对作业区、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

⑨本项目不采伐人工种植梭梭、割灌及破坏原有梭梭植被,不涉及将项目区用地内原有人工种植梭梭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的情况,本项目光伏支架最低点高于灌木高度1m以上,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应合理设置净间距,具体由各地结合实地确定,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确保灌木覆盖度等生长状态不低于林光互补前水平。

3)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严禁发生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提高保护野生动的意识。

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及工艺,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白天进行,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野生动物的活动处,应进行避让和保护,以防影响野生动物的栖息,同时要杜绝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

③施工期如发现保护动物应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保护,不得杀害和损伤保护动物。对受伤的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

4)工程措施

①采取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措施;

②严格按照设计的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弃渣的产生,施工结束后采用土地整治方法对表面进行整平压实,减少水土流失;

③整个施工过程中,限定作业范围,注意保护原有地貌。

④采取挡土墙、护坡、护面、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

⑤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光伏组件基础开挖后,尽快浇筑混凝土,并及时回填,对其表层进行碾压,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扬尘产生;

⑥在施工中要合理组织材料的拉运,对沙石等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时调入现场,并尽快施工,避免砂石料的堆放造成沙土飞扬,影响区域环境质量;

⑦在场内运输道路及检修道路修筑中,应尽量使用光伏组件及建筑物基础施工中的弃土,以避免各分散施工场地的弃土随意堆放;弃土全部用于回填及碎石道路基础铺垫或就地平整场地;

⑧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

⑩制定详细的补偿方案,确保工程实施后补偿到位;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随着施工场地、集电线路线路等工程开挖、填方、平整,原有的表土层收到破坏,土壤松动,或者施工过程中由于挖方及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土堆不及时清理,遇到较大风速时,易发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如下:

1)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2)及时对回填土方进行覆盖。做好土石方、砂料等的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尽量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

3)项目环境施工分期分区进行,以缩短单项工期,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止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以减少水土流失;

4)建成后对光伏电场区、集电线路等地的植被采取有效的植被恢复和异地补偿绿化等措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

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需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相关要求,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2)施工期间的弃土应就地平整,弃土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覆盖尘布、防尘网;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需用帆布覆盖,覆盖率要达到100%。黄沙及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避免露天堆放,采取覆盖措施;

3)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并应持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4)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混凝土搅拌站,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6)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的污染时,应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7)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重污染,需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时,停止项目区所有的施工作业。

8)建筑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100%围挡、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建筑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岀入车辆 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监督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覆盖,超过三个月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2)机械尾气

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

3.水环境保护措施 :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生活依托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施工生活营地,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使用;施工区设置隔油沉淀池,工程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隔油沉淀池,并平整土地恢复原貌。施工期废水在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措施可行。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摆放施工机械,尽量使机械远离敏感点,减少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

(2)对于固定类机械设备,可采取基础减震,降低噪声污染;

(3)施工场界要设置噪声防护围栏,降低施工噪声;

(4)在项目施工期,应设立临时隔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应采用围挡,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的影响,严禁夜间施工。

5.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用于沿线场地平整;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分类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可再生利用分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按照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建设单位进行合理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板冲洗废水。此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含量较少且污染较小,清洗后的废水直接流至光伏板下面用于浇地绿化。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逆变器采用箱式布置,箱体可起到一定的隔挡降噪作用;箱逆变一体机、储能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加强对箱逆变一体机、储能设备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措施后各地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 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是废光伏太阳能电板及组件,废蓄电池,箱逆变一体机维修保养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含油抹布。

含油抹布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置,废旧电池板及组件、废蓄电池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回收企业应严格遵守《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中相关要求。废变压器油收集后在220kV升压汇集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20kV升压汇集站和本项目同时开工建设,待本项目建成时220kV升压汇集站已建成,危废暂存间可满足本项目暂存需求。

5

新 (略) 年产6万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略) 南山石场镇南山水泥厂空地

新 (略)

中晟华远(北京) (略)

项目为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商品预制混凝土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m2,共分为两部分,砂石筛分区占地3000m2,新建1套砂石粗料筛分设施;搅拌区占地1000m2,新建一套90型混凝土拌合站,建设水泥筒仓1座、粉煤灰筒仓1座、外加剂桶1个、砂石粗料厂房1座、搅拌区厂房1座、沉淀池2个;配套建设办公室、化验室等辅助设施;环保设施主要为2套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和2个沉淀池。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废气,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沉渣、废石头、泥土、废机油、生活垃圾和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沉渣在沉淀池内晾干后作为原料回收利用;废石头、泥土外售给施工单位;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废布袋交布袋回收厂家处理。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庄112H等两口探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49团(150团大渠东村西北约2.2km)处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新钻新钻庄111H、庄112H两口探井,为同台井;井场长150m、宽130m,占地面积19500m2,对油层进行勘探,从而获取相关技术参数,如果勘探过程中未出现油气显示或油气显示不能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建设单位将对庄112H等两口探井进行永久封井,探井封井后无永久占地面积,并对井场道路进行生态恢复;如果庄112H等两口探井油气显示能够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将对庄112H等两口探井进行临时封井,暂时封存,保留临时道路,将庄112H等两口探井转入区域产能开发方案井中,并重新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另行评价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尽量避开植被生长区,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无法绕避的适当缩减施工作业带宽度。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对植被损失进行生态经济补偿。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扬尘,施工现场尽量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施工使用的粉状材料,运输、堆放时应有遮盖。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区域宽度,使用彩条带等措施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严格做好放喷池的防渗处理,并设置规范化的环保标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施工场地的废渣及一切废弃物资、设备应及时清理,对工地、料场、取土等地方,使用后应立即恢复原状,完井后井场须平整,做到无油污,无地坑,无三废,确保周围环境无污染。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征占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区域范围内同类型土地植被覆盖率。加强管理,确保各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强噪声环境的出现,避免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后期自然恢复。对临时占用地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林地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试油过程中采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采取遮盖,车辆不要装载过满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

试油废水通过罐车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限值要求后回注地层,无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管理一区生活基地合理化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固废全部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一开、二开、三开导眼段钻井固废由罐车集中拉运至克拉玛依前山 (略) 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钻井固废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油田区块铺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三开水平井眼段钻井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不在井场暂存,直接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本项目部署2口勘探井,不涉及油气生产开采等工艺,本次探井若转为生产井,则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因此本报告不对其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

庄斜15等两口探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22连西北方向1.4km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略)

为探索庄3井南部岩性带立体含油特征,主探J1s22,兼探J1s21、J1s1、J1b3岩性圈闭含油气性,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拟进行庄斜15、庄斜15-1预探井的钻探和试油工作;新钻庄斜15、庄斜15-1预探井2口,属于同台井,设计井深分别为5440.05m、5500m,合计井深10940.05m,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如果勘探过程中未出现油气显示或油气显示不能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建设单位将进行永久封井;如果油气显示能够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将进行临时封井,暂时封存,将该井转入区域产能开发方案井中,并重新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另行评价

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临时性占地、取弃土场等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2、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定期洒水,最大限度的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项目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

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确保井壁不会发生侧漏,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试油作业必须采取船型围堰,作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回收,采用生产废水方罐收集后运至春风油田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井场设置环保厕所,用于接纳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管理一区生活基地合理化处置。

4、噪声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采用水基钻井液体系(不涉及聚磺体系),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集中拉运至克拉玛依前山 (略) 处理,处理后经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油田区块铺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本项目若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同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该项目属于勘探井,不涉及油气生产开采等工程,本次勘探井若转为生产井,则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因此本报告不对其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3

第八师一四八团农膜回收一体化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

第八师148团11连

新疆 (略)

新疆新正 (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3333.33m2,建设农膜回收再利用加工厂1座,包括新建农膜加工聚*烯颗粒生产车间、残膜分离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综合办公楼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202m2。购置残膜清洗线设备。

建设规模:回收残膜30000t/a,造粒5000t/a。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500万,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1有组织废气

(1)分选及破碎工序粉尘

本项目采用自动化分选技术进行分选,项目破碎采用干法破碎,本项目分选工序、破碎工序共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分选工序膜杂分离机、脱沙机产尘点以及破碎工序破碎机产尘点均设置集气罩,各工序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2)造粒生产废气

项目建设3条造粒生产线,车间内设置1套“布袋除尘+UV 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1套,造粒生产线以熔融、挤出工序设备为单位设置密闭集气罩,各生产线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烧网工序电烧网机产生的烧网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连接至造粒工序配套“布袋除尘+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一并处理。

1.2无组织废气

(1)各工序未能收集的废气

分选及破碎工序含尘废气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造粒熔融挤出废气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运输、装卸扬尘

本项目残膜均存储于封闭式原料库房内,沙土、秸秆产生后直接中转运输至封闭式原料库房内装卸,装卸过程中采取控制落差、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堆存粉尘的污染,并有效抑制扬尘。由于残膜运输、厂区内分选出的沙土、秸秆使用的运输中转车辆均采用篷布覆盖封闭,运输扬尘对项目区及其周边环境很小。

(3)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一套,食堂共设有烹饪灶头2个,属于小型灶头,食堂每天烹饪5h,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应在60%以上,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1)清洗废水:本项目在厂区内设置一座三级沉淀池,沉淀池设计容积600m3,规格20m×6m×5m。清洗废水排入厂区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残膜清洗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

2)循环冷却水废水:本项目车间设置1个循环水池,循环水池容积4.8m3,规格2m×2m×1.2m,循环冷却废水全部进入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于冷却工序。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拟采用地埋式一体化防渗化粪池(容积12m3)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148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项目运营后,建设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减振、隔声等降噪防治措施及长距离空气衰减后,工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避免对厂界外声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2)在设计中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均布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并对高噪声安装减振基座、垫橡胶圈等减振措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

(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对于厂内的流动声源(车辆),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笛,厂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

(5)项目沿厂区边界种植一定数量的乔木、灌木等绿化,可起到一定的降噪隔音效果;

(6)货物运输车辆在厂区门前做到不鸣或少鸣笛,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厂区周围地区的影响。

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分选出的沙土及秸秆、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滤网、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尘泥、废布袋。

分选工序分选出沙土、秸秆分类分区暂存在原料库内,沙土定期拉运至148团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秸秆定期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综合利用;生产车间内设有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造粒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重新进入造粒熔融工序重复使用;本项目废滤网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除尘器定期清理,收集的粉尘统一清运至148团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区定期清掏三级级沉淀池,沉淀池旁配备10m2污泥干化池,采取防渗坡面沥水及三面围堰,沥出的水直接流入沉淀池内。尘泥清掏时先由挖机将清掏的泥沙置入污泥池,尘泥含水率小于70%后,再由运输车辆将尘泥清运至148团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布袋产生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生活垃圾

本项目设有生活垃圾桶,员工生活垃圾收集至厂区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产生的废UV灯管,活性炭吸附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械设备更换的废润滑油。项目新建1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约10m2,本项目废润滑油由专用容器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废UV灯管、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

新疆天富集团3GW光伏项目(150团2023年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150团25连

新疆 (略)

乌鲁木齐天辰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交流侧总容量为100MW,并同步建设15MW/30MWh储能设备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光伏组件暂按选用650Wp高效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用固定支架安装方式,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20.5568MWp。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42083.79万,其中环保投资408万元。

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避让措施

1)减少地面扰动措施

①优化场内道路的布设,场内道路应尽量利用已有简易道路进行改扩建从而减少土地的占用;光伏组件安装场地,在满足光伏组件基础稳定的情况下,设计标高以减少开挖、回填土石方量的设计;场内施工道路,尽量以半挖半填方式施工,减少施工土石方量和弃渣量,从而减少地面扰动面积。

②在施工作业管控范围内施工,施工作业管控范围为永久占地范围,本工程临时占地区主要有电缆沟开挖、材料堆放区等,临时占地均为永久范围内,不新增占地,以减小本工程地面扰动面积。

③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减少地面的压占,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④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

2)野生动物避让措施

①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野生哺乳类大多是晨昏或夜间外出觅食。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夜间施工。

②在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区过程中,采取控制车速和禁止鸣笛等措施,避免对过路的野生动物造成伤害。施工期间加强堆料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

3)施工过程中的避让措施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为梭梭人工林(灌木林地),本项目不采伐梭梭、割灌及破坏原有梭梭,采用抬高支架固定安装方式,组件最低点距离光伏支架最低点高于灌木高度1米以上,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合理设置净间距,检修道路、箱变用地选取位置避开原有植被。

(2)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1)优化场内道路的布设,场内道路应尽量利用已有简易道路进行建设,从而减少土地的占用,场内施工道路,尽量以半挖半填方式施工,减少施工土石方量和弃渣量,从而减少地面扰动面积;光伏组件安装场地,在满足光伏组件基础稳定的情况下,设计标高以减少开挖、回填土石方量。

2)在施工作业管控范围内施工,施工作业管控范围为永久占地范围,本工程临时占地区主要有电缆沟开挖、材料堆放区等,临时占地均为光伏场区占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尽量减少本工程对占用区植被的影响。

3)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植被不必要的破坏。

4)将分散堆放的表土集中堆放在指定区域,并对表土进行遮盖,防止大风天气产生扬尘。确定的堆场面积范围,严禁将堆放在堆场范围外的地方,加强对占地区域砾幕层的保护,砾幕层恢复采用先收集--临时存放--施工结束后再覆盖--洒水的方式。

5)箱变基础占地类型为农用地中的林地(灌木林地),属于永久占地,植被覆盖率低,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控制在光伏场区红线范围之内,不新增占地,以减少对砾幕层的损坏。

6)集电线路基础开挖应实行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应立即恢复。在项目的设计过程中应精心安排规划用地,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开挖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减少砾幕层的破坏。

7)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尽量保持挖填平衡。

8)合理安排组织施工,施工临时用地尽量布置在本次光伏发电场用地范围内,尽缩短施工时间,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生态影响。

9)在场内检修道路修筑中,应尽量使用光伏组件及建筑物基础施工中的弃土,以避免各分散施工场地的弃土随意堆放;弃土全部用于回填及碎石道路基础铺垫或就地平整场地。

(3)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1)人员行为规范

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

②注意保护植被,禁止随意砍伐灌木、割草等活动,不得偷猎、伤害、恐吓、袭击野生动物。

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

④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植物保护措施

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材料运输过程中对施工道路进行合理的选择,尽量避免过多扰动原地貌,避免在植被完好的地段进行道路修筑工作。

③施工时应在工期安排上合理有序,先设置围栏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尽量减少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除施工必须不得不铲除或碾压植被外,不允许以其它任何理由铲除植被,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④基础开挖时要将表层熟土分装在编织袋内,堆放在临时堆土场的周围,用于施工结束后回填,临时堆土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的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施工中要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减少破坏原地貌、植被的面积。

⑤临时堆土的挡护及苫盖,基础坑开挖好后应尽快浇筑混凝土。

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应尽量控制作业面,施工后期对各类站场予以土地整治,宜林宜草地段采取土地整治种植梭梭林恢复植被。

⑦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在施工运输道路入口处设置指示标志,严禁随意碾压周边植被;

⑧在塔基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对作业区、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

⑨本项目不采伐人工种植梭梭、割灌及破坏原有梭梭植被,不涉及将项目区用地内原有人工种植梭梭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的情况,本项目光伏支架最低点高于灌木高度1m以上,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应合理设置净间距,具体由各地结合实地确定,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确保灌木覆盖度等生长状态不低于林光互补前水平。

3)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严禁发生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提高保护野生动的意识。

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及工艺,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白天进行,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野生动物的活动处,应进行避让和保护,以防影响野生动物的栖息,同时要杜绝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

③施工期如发现保护动物应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保护,不得杀害和损伤保护动物。对受伤的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

4)工程措施

①采取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措施;

②严格按照设计的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弃渣的产生,施工结束后采用土地整治方法对表面进行整平压实,减少水土流失;

③整个施工过程中,限定作业范围,注意保护原有地貌。

④采取挡土墙、护坡、护面、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

⑤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光伏组件基础开挖后,尽快浇筑混凝土,并及时回填,对其表层进行碾压,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扬尘产生;

⑥在施工中要合理组织材料的拉运,对沙石等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时调入现场,并尽快施工,避免砂石料的堆放造成沙土飞扬,影响区域环境质量;

⑦在场内运输道路及检修道路修筑中,应尽量使用光伏组件及建筑物基础施工中的弃土,以避免各分散施工场地的弃土随意堆放;弃土全部用于回填及碎石道路基础铺垫或就地平整场地;

⑧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

⑩制定详细的补偿方案,确保工程实施后补偿到位;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随着施工场地、集电线路线路等工程开挖、填方、平整,原有的表土层收到破坏,土壤松动,或者施工过程中由于挖方及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土堆不及时清理,遇到较大风速时,易发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如下:

1)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2)及时对回填土方进行覆盖。做好土石方、砂料等的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尽量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

3)项目环境施工分期分区进行,以缩短单项工期,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止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以减少水土流失;

4)建成后对光伏电场区、集电线路等地的植被采取有效的植被恢复和异地补偿绿化等措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

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需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相关要求,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2)施工期间的弃土应就地平整,弃土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覆盖尘布、防尘网;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需用帆布覆盖,覆盖率要达到100%。黄沙及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避免露天堆放,采取覆盖措施;

3)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并应持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4)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混凝土搅拌站,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6)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的污染时,应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7)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重污染,需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时,停止项目区所有的施工作业。

8)建筑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100%围挡、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建筑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岀入车辆 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监督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覆盖,超过三个月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2)机械尾气

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

3.水环境保护措施 :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生活依托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施工生活营地,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供施工人员如厕使用;施工区设置隔油沉淀池,工程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隔油沉淀池,并平整土地恢复原貌。施工期废水在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措施可行。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摆放施工机械,尽量使机械远离敏感点,减少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

(2)对于固定类机械设备,可采取基础减震,降低噪声污染;

(3)施工场界要设置噪声防护围栏,降低施工噪声;

(4)在项目施工期,应设立临时隔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应采用围挡,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的影响,严禁夜间施工。

5.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用于沿线场地平整;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分类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可再生利用分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按照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建设单位进行合理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板冲洗废水。此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含量较少且污染较小,清洗后的废水直接流至光伏板下面用于浇地绿化。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逆变器采用箱式布置,箱体可起到一定的隔挡降噪作用;箱逆变一体机、储能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加强对箱逆变一体机、储能设备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措施后各地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 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是废光伏太阳能电板及组件,废蓄电池,箱逆变一体机维修保养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含油抹布。

含油抹布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置,废旧电池板及组件、废蓄电池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回收企业应严格遵守《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中相关要求。废变压器油收集后在220kV升压汇集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20kV升压汇集站和本项目同时开工建设,待本项目建成时220kV升压汇集站已建成,危废暂存间可满足本项目暂存需求。

5

新 (略) 年产6万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略) 南山石场镇南山水泥厂空地

新 (略)

中晟华远(北京) (略)

项目为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商品预制混凝土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m2,共分为两部分,砂石筛分区占地3000m2,新建1套砂石粗料筛分设施;搅拌区占地1000m2,新建一套90型混凝土拌合站,建设水泥筒仓1座、粉煤灰筒仓1座、外加剂桶1个、砂石粗料厂房1座、搅拌区厂房1座、沉淀池2个;配套建设办公室、化验室等辅助设施;环保设施主要为2套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和2个沉淀池。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废气,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沉渣、废石头、泥土、废机油、生活垃圾和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沉渣在沉淀池内晾干后作为原料回收利用;废石头、泥土外售给施工单位;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废布袋交布袋回收厂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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