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3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3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9日-2023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 (略) 金岭镇大户陈家村村西南 | 招 (略) | 烟台 (略) | 项目利用现有厂区150平方米锅炉房,购置6t/h旧天然气锅炉(型号:WHS6-12.5-Y(Q))一台套及软水制备设备一台套,为企业现有项目中的相关工艺及厂区供暖提供蒸汽(本项目现有生产规模、产能均不发生变化)。 | 1、经低氮燃烧的天然气废气经1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 2、采取雨污分流,软水制备设备排浓水和锅炉排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入附近水塘,全部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水质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要求。 3、夜间不进行生产,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交由厂家回收。 |
2 | 40000吨/年牲畜饲料生产项目 | (略) 蚕庄镇小诸流村村东北 | 山东巴 (略) | 烟台 (略) | 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租赁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其中包括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项目利用豆粕、稻糠、生物菌种等为原材料,进行原料投料、粉碎、配料混拌、筛分、包装、储存等工艺,年生产牲畜饲料40000吨。 | 1、经低氮燃烧的天然气废气经1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 2、采取雨污分流,软水制备设备排浓水和锅炉排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入附近水塘,全部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水质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要求。 4、夜间不进行生产,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交由厂家回收。 |
龙源山东招远1000MW/2000MWh储能项目(一期313.6MW/627.2MWh) | (略) 阜山镇张邴堡村西北侧 | (略) (略) | 山东博 (略) | 项目储能电站根据功能分为两个场区,分别是升压站场区和储能场区,储能场地内新建1 座220kV升压站区,储能单元逆变升压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 配电装置,经2台升压变压器升压至220kV,出线1 回接入就近对角岭光伏升压站220kV 侧。升压站本期新建1台240MVA三相双绕组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1台140MVA三相双绕组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预留1台主变扩建空间,电压等级220kV/35kV,主变户外布置,新建220kVGIS配电装置,35kV储能进线20回。本次评价按照升压站本期规模进行评价,且不包括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噪措施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保护措施,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2.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等,不得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禁止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废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应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5.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治措施,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及评价范围内的电磁辐射水平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9日-2023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 (略) 金岭镇大户陈家村村西南 | 招 (略) | 烟台 (略) | 项目利用现有厂区150平方米锅炉房,购置6t/h旧天然气锅炉(型号:WHS6-12.5-Y(Q))一台套及软水制备设备一台套,为企业现有项目中的相关工艺及厂区供暖提供蒸汽(本项目现有生产规模、产能均不发生变化)。 | 1、经低氮燃烧的天然气废气经1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 2、采取雨污分流,软水制备设备排浓水和锅炉排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入附近水塘,全部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水质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要求。 3、夜间不进行生产,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交由厂家回收。 |
2 | 40000吨/年牲畜饲料生产项目 | (略) 蚕庄镇小诸流村村东北 | 山东巴 (略) | 烟台 (略) | 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租赁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其中包括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项目利用豆粕、稻糠、生物菌种等为原材料,进行原料投料、粉碎、配料混拌、筛分、包装、储存等工艺,年生产牲畜饲料40000吨。 | 1、经低氮燃烧的天然气废气经1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 2、采取雨污分流,软水制备设备排浓水和锅炉排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入附近水塘,全部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水质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要求。 4、夜间不进行生产,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交由厂家回收。 |
龙源山东招远1000MW/2000MWh储能项目(一期313.6MW/627.2MWh) | (略) 阜山镇张邴堡村西北侧 | (略) (略) | 山东博 (略) | 项目储能电站根据功能分为两个场区,分别是升压站场区和储能场区,储能场地内新建1 座220kV升压站区,储能单元逆变升压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 配电装置,经2台升压变压器升压至220kV,出线1 回接入就近对角岭光伏升压站220kV 侧。升压站本期新建1台240MVA三相双绕组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1台140MVA三相双绕组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预留1台主变扩建空间,电压等级220kV/35kV,主变户外布置,新建220kVGIS配电装置,35kV储能进线20回。本次评价按照升压站本期规模进行评价,且不包括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噪措施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保护措施,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2.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等,不得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禁止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废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应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5.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治措施,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及评价范围内的电磁辐射水平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要求。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