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固废、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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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固废、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常山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固废、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1月1日,常山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固废、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常山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常山 (略) (原名 (略) )为一家专业从事户外帐篷的生产、销售企业。公司原地址位于常山县招贤镇招贤村,2015年7月,由于生产场地等原因,公 (略) 从招贤村整体搬迁至汪家淤村(租用 (略) 闲置厂房),实施建设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7年5月19日,常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常工投备字[2017]27号”文件对该搬迁项目进行了备案;2017年10月,企业委托浙江冶金环境 (略) 补办环评手续,编制完成了《常山 (略) 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3月16日,该项 (略) 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原常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并取得了《关于常山 (略) 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常环建[2018]11号)。

企业于2020年6月28日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X4001Y。

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始搬迁建设,2015年11月搬迁完成,2017年10月项目停产,2018年4月项目恢复生产。

2018年7月企业组织并通过了项目废水、废气的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部分实际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10%。

4. 验收范围

(略) 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的固废、噪声环保设施部分,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 实际生产过程中主要设备用于满足帐篷的缝制和贴胶工序,数量有所减少,部分原料直接外购,不影响产品及产能变化。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缝纫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等生产噪声。

企业采取了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布置;选用噪声低、效率高的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音;在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靠近围墙种植较高大的树木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2.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PU胶带、次品帐篷和生活垃圾。

其中次品帐篷、废边角料、 (略) 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4. 其他情况

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土地平整、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敏感点靠近320国道,环评要求面向道路一侧执行4a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敏感点(西侧和东侧居民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2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审核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固废管理符合管理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常山 (略) 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固废、噪声部分)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固废管理符合管理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噪声防治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固废规范化管理,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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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固废、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1月1日,常山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固废、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常山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常山 (略) (原名 (略) )为一家专业从事户外帐篷的生产、销售企业。公司原地址位于常山县招贤镇招贤村,2015年7月,由于生产场地等原因,公 (略) 从招贤村整体搬迁至汪家淤村(租用 (略) 闲置厂房),实施建设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7年5月19日,常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常工投备字[2017]27号”文件对该搬迁项目进行了备案;2017年10月,企业委托浙江冶金环境 (略) 补办环评手续,编制完成了《常山 (略) 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3月16日,该项 (略) 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原常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并取得了《关于常山 (略) 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常环建[2018]11号)。

企业于2020年6月28日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X4001Y。

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始搬迁建设,2015年11月搬迁完成,2017年10月项目停产,2018年4月项目恢复生产。

2018年7月企业组织并通过了项目废水、废气的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部分实际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10%。

4. 验收范围

(略) 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的固废、噪声环保设施部分,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 实际生产过程中主要设备用于满足帐篷的缝制和贴胶工序,数量有所减少,部分原料直接外购,不影响产品及产能变化。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缝纫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等生产噪声。

企业采取了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布置;选用噪声低、效率高的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音;在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靠近围墙种植较高大的树木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2.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PU胶带、次品帐篷和生活垃圾。

其中次品帐篷、废边角料、 (略) 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4. 其他情况

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土地平整、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敏感点靠近320国道,环评要求面向道路一侧执行4a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敏感点(西侧和东侧居民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2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审核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固废管理符合管理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常山 (略) 年产10万顶户外帐篷加工项目(固废、噪声部分)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固废管理符合管理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噪声防治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固废规范化管理,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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