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昌吉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州建办〔2023〕68号
关于印发《昌吉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局, (略) 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区、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昌州安生字〔2023〕10号)重点任务,我局制定了《昌吉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
昌吉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
部门专项实施方案
为落实《自治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昌州安生字〔2023〕10号)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燃气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自治州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现就燃气管理部门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住建厅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环节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本地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以及本地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二)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方面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本地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配送企业落实燃气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三)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对发现的老化或“带病”运行的燃气管道,以及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管道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不落实等“问题管网”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全覆盖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和设施周边的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建设项目。
(四)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坚决防范监管执法“宽松虚软”问题。对燃气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企业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全面评估检查。
(五)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 (略) 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是提高送气服务监管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
(六)配合做好其他部门负责的燃气安全相关环节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在做好牵头或负责排查整治任务基础上,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专业优势,按照有关任务分工,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8月—11月)。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城镇燃气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按全覆盖要求全面排查“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灶具、问题管网”,逐一入户检查“问题软管、问题环境”,入户安全检查要做到“五必须”。
2.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专班召集人职责,采取调度、通报、检查等方式,强化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经营、储存、充装、维护、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6月)。对燃气安全管理中“重难点”问题整改情况再组织“回头看”,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分析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矛盾和原因,进一步修订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大起底”排查。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在集中攻坚期间,要摸清底数,开展“起底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使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和APP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要做到真“起底”、真整改,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
(二)“全链条”整治。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地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部署,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预期整治成效。利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和APP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要充分利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汇总分析功能,加强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督导调度、动态清零。
(三)“大培训”强能。开展不同层级的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州住建局梳理重点培训内容,组织召开自治州燃气安全现场培训,提升燃气管理部门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州住建局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培训。县市(园区)燃气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员工岗前培训等,做好培训记录。
(四)“大宣传”固基。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要制定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是“最后一公里”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及时总结推广自治区其他先进地州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排查整治、积极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五)健全长效机制。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常态化监管执法、督促检查机制,动态发现、及时处置经营环节风险隐患,规 (略) 场经营秩序。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 |
昌州建办〔2023〕68号
关于印发《昌吉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局, (略) 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区、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昌州安生字〔2023〕10号)重点任务,我局制定了《昌吉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
昌吉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
部门专项实施方案
为落实《自治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昌州安生字〔2023〕10号)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燃气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自治州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现就燃气管理部门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住建厅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环节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本地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以及本地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二)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方面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本地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配送企业落实燃气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三)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对发现的老化或“带病”运行的燃气管道,以及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管道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不落实等“问题管网”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全覆盖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和设施周边的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建设项目。
(四)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坚决防范监管执法“宽松虚软”问题。对燃气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企业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全面评估检查。
(五)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 (略) 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是提高送气服务监管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
(六)配合做好其他部门负责的燃气安全相关环节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在做好牵头或负责排查整治任务基础上,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专业优势,按照有关任务分工,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8月—11月)。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城镇燃气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按全覆盖要求全面排查“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灶具、问题管网”,逐一入户检查“问题软管、问题环境”,入户安全检查要做到“五必须”。
2.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专班召集人职责,采取调度、通报、检查等方式,强化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经营、储存、充装、维护、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6月)。对燃气安全管理中“重难点”问题整改情况再组织“回头看”,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分析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矛盾和原因,进一步修订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大起底”排查。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在集中攻坚期间,要摸清底数,开展“起底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使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和APP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要做到真“起底”、真整改,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
(二)“全链条”整治。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地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部署,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预期整治成效。利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和APP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要充分利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汇总分析功能,加强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督导调度、动态清零。
(三)“大培训”强能。开展不同层级的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州住建局梳理重点培训内容,组织召开自治州燃气安全现场培训,提升燃气管理部门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州住建局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培训。县市(园区)燃气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员工岗前培训等,做好培训记录。
(四)“大宣传”固基。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要制定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是“最后一公里”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及时总结推广自治区其他先进地州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排查整治、积极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五)健全长效机制。 (略) (园区)燃气管理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常态化监管执法、督促检查机制,动态发现、及时处置经营环节风险隐患,规 (略) 场经营秩序。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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