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110kV七胜线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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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110kV七胜线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日我 (略) 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110kV七胜线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110kV七胜线线路迁改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游仙区石马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 (略) 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鑫业 (略) 。

五、项目概况:由于110kV七胜线部分线 (略) 专项用地“区块6”用地红线内, (略) 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拟对其进行迁改,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迁改线路路径起于110kV七胜线既有18#塔,止于110kV七胜线既有9#塔,长度约2.7km,新建杆塔9基(NA1~NA9),分为新建段和利旧段;新建段起于新建NA1塔,止于新建NA9塔,长度约2.2km,新建杆塔9基(NA1~NA9塔);利旧段别为既有18#塔~新建NA1塔(0.4km)和新建NA9塔~既有9#塔(0.1km),总长度约为0.5km。

项目总投资608万元,环保投资9.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按设计规程需要砍伐的树,应留下树根及灌木草丛;基础施工时根据基础形式尽量减少开挖量,保护地质稳定性。施工完毕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塔基施工区,与基础开挖土方分开堆存,待施工后期覆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方式,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按层回填、分段开挖、分段恢复”,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对于临时堆土场应设置拦挡、遮盖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临时建筑物和杆塔拆除后,应将砖、石等建筑材料全部外运处理,在原地表上不残留砂石残余料。根据原占地类型,分别采取复耕、植树等措施,恢复原有植被。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才能进行回收,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期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并在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强噪声施工活动;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搅拌加工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运输车辆严禁不经过冲洗 (略) 道路;施工工地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施工场地应及时清理和清运固体废物,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其中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堆放。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输电线路余方可以用于塔基区植被恢复或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拆除的铁塔钢材、地线、导线及金具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点。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完成后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1m,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规定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新建同塔双回线路的导线排列方式为垂直逆相序排列;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四)项目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维护人员在维护巡线时应尽量选用已有道路或乡村道路,避免新开辟路径,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鼓励使用无人机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方式进行巡线维护。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本项目属于D4420电力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 (略) 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 (略) 游仙区110kV七胜线线路改迁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游发改法规〔2023〕145号),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 (略) 游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110kV线路迁改方案征求意见的复函》(绵游自然资函〔2023〕103号),同意本项目的选线方案。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日我 (略) 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110kV七胜线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110kV七胜线线路迁改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游仙区石马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 (略) 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鑫业 (略) 。

五、项目概况:由于110kV七胜线部分线 (略) 专项用地“区块6”用地红线内, (略) 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拟对其进行迁改,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迁改线路路径起于110kV七胜线既有18#塔,止于110kV七胜线既有9#塔,长度约2.7km,新建杆塔9基(NA1~NA9),分为新建段和利旧段;新建段起于新建NA1塔,止于新建NA9塔,长度约2.2km,新建杆塔9基(NA1~NA9塔);利旧段别为既有18#塔~新建NA1塔(0.4km)和新建NA9塔~既有9#塔(0.1km),总长度约为0.5km。

项目总投资608万元,环保投资9.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按设计规程需要砍伐的树,应留下树根及灌木草丛;基础施工时根据基础形式尽量减少开挖量,保护地质稳定性。施工完毕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塔基施工区,与基础开挖土方分开堆存,待施工后期覆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方式,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按层回填、分段开挖、分段恢复”,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对于临时堆土场应设置拦挡、遮盖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临时建筑物和杆塔拆除后,应将砖、石等建筑材料全部外运处理,在原地表上不残留砂石残余料。根据原占地类型,分别采取复耕、植树等措施,恢复原有植被。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才能进行回收,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期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并在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强噪声施工活动;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搅拌加工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运输车辆严禁不经过冲洗 (略) 道路;施工工地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施工场地应及时清理和清运固体废物,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其中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堆放。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输电线路余方可以用于塔基区植被恢复或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拆除的铁塔钢材、地线、导线及金具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点。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完成后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1m,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规定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新建同塔双回线路的导线排列方式为垂直逆相序排列;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四)项目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维护人员在维护巡线时应尽量选用已有道路或乡村道路,避免新开辟路径,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鼓励使用无人机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方式进行巡线维护。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本项目属于D4420电力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 (略) 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 (略) 游仙区110kV七胜线线路改迁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游发改法规〔2023〕145号),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 (略) 游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110kV线路迁改方案征求意见的复函》(绵游自然资函〔2023〕103号),同意本项目的选线方案。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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