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港东乡老虎洞铅锌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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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港东乡老虎洞铅锌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铅山县港东乡老虎洞铅锌矿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铅山县葛仙山镇

建设单位:

铅山县港东乡老虎洞铅锌矿

环评机构:

中国瑞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铅山县港东乡老虎洞铅锌矿矿 (略) 铅山县城 200°方向,直线距离28.5公里处,归属铅山县葛仙山镇(原港东乡)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 117°36′45″~117°37′09″,北纬28°04′06″~28°04′36″,矿山现有采矿许可证编号:C**,开采规模:0.5万吨/年,矿区面积0.4055km2。

矿山自1993年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以来,一直断续开采,因矿体变化较大,投入探采工程较多,实际以边探边采为主。早期年产矿石量一般为1000吨左右。其中2009年、2012年、2015年、2016年停产,至2017年复采后断续开采至2019年初停采至今。由于矿山开采未达产,且开采不连续,开采规模不大,导致矿山经济效益较差。据矿山历年年报资料,2006年10月1日~2019年6月30日矿山累计动用矿石资源储量(122b采)8.172千吨,采出矿石量6.76千吨,损失矿石量1.6212千吨,开采回采率为81.50%。

2003年11月矿山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通过了原铅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矿山生产规模为0.5万吨/年,目前采用地下开采,且开拓系统已大体形成,矿区范围内保有七个铅锌矿体,矿区南部分布有M1、M2、M3、M4-1及 M4-2等5个矿体,为南采区;北部分布有M5与M6矿体,为北采区。南采区采用平硐开拓,已有PD1(260m中段)、PD2(280m中段)、PD4(300m中段)三个平硐。北采区采用平硐、盲斜井联合开拓,已有PD5(200m中段)、盲斜井(至180m中段),目前最低开采中段为300m中段。

现有工程已建工业场地有南采区、北采区,主要有井口场地、废石场、原矿堆场、炸药库、矿山道路、生活区,地标工程总占地面积1.2176hm2。采矿规模为0.5万t/a,采矿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矿方法为房柱法回采工艺,本项目仅涉及采矿,采出的原矿石全部运送至采场东侧直线距离约4km的陈坊乡万年村铅锌选矿厂进行利用。

本次改扩建工程将对矿区范围内铅锌矿深部扩深开采(从现有最低开采深度+300m扩深至+180m),开采规模提升至3万t/a,矿山扩建后先开采南采区(最低开采标高扩深至+260m),南采区开采结束后再采北区(最低开采标高扩深至+180m)。仍采用原有的开拓方式和采矿方法,同时对现有的原矿堆场、废石场进行整治,建设和完善采矿废水、废石场淋溶废水收集及处理措施,提升项目污染防治水平,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在废石场上方及边坡修筑截排水设施;原矿堆场顶部设置挡雨棚,设置围堰;完善矿山排水设施,在废石场下游设置沉淀池处理废石场废水,处理后达标外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井下废气、运输车辆扬尘、原矿堆场、废石场扬尘、装卸扬尘等。

项目井下凿岩、矿岩装卸等采用湿式凿岩,采掘工作面产尘集中处喷雾洒水除尘,减少井下各工作面粉尘产生量;井下爆破后,采用局扇加强采场和巷道的通风,通风45分钟~1小时。

矿石运输车辆采用带顶盖的车辆,或者在物料上加盖蓬布等防尘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随风起尘,一般矿石装卸过程中起尘量很小,定期用洒水车对矿区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后,可以大大降低道路扬尘的产生量。

原矿堆场、废石场防尘措施主要为:原矿堆场加设顶棚和围堰,在晴天每日定期在废石表面洒水,可以有效降低扬尘产生。

装卸扬尘治理主要采取洒水降尘以及装卸过程中轻装轻卸作业控制,用水来源于经沉淀处理后的矿坑涌水。洒水除尘措施能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废石场淋溶水、车辆清洗水和生活污水。

(1)矿井涌水:井下废水进入200m3井下废水沉淀池,加入石灰和絮凝剂处理后可部分回用,部分达《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外排。

(2)废石堆场淋溶水:废石场拦渣坝下设置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达《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外排。

(3)运输车辆清洗水:在矿区出入口建设车辆清洗平台,下游增设沉淀池。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4)生活污水:新增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用于矿区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采矿场主要噪声源是凿岩机、通风机、空压机等,声级在80~85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房,加强个人防护,配戴隔声耳罩等个人防护品,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HW08,0.5t/a)、废石4500t/a、沉淀池污泥5t/a、生活垃圾7.5t/a。本项目矿山规模较小,在矿山内部不设置单独的汽修和机修,相关的修理工作委托社会专业的修理机构进行;废石优先进行井下充填,剩余堆存于临时废石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废石堆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工艺、管道、设备、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可能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以减少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对矿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对泄漏物料、污染物及时收集处理,可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

根据工程场地包气带特性及其防污性能特点,将矿区不同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废水沉淀池)、一般防渗区(废石场、原矿堆场、车辆清洗区等)和简单防渗区(道路、办公区、炸药库等)。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应优化开采方案,矿山开采地表工程等配套设施尽可能不新增损毁土地,避免损毁耕地,同时严禁占用或损毁永久基本农田。对矿区范围内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应明确范围,避让保护,重点防治。建议对矿山场地离基本农田较近(井口场地2)的设施应构筑围墙或者绿化防护带,将场地设施与农田进行隔离。对永久基本农田下方及周边的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应尽量留设保安矿柱或人工矿柱,加强防治水措施,避免产生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及地下水漏失等现象,并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法,对可充填采空区及时充填,避免或减轻地下开采对地表基本农田产生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主要来自废石场垮塌及炸药库爆炸引发的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判定,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Ⅰ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本项目所需爆破器材由公安部门审定的专业部门专车运输。爆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在爆破操作上,有关人员(爆破员、安全监炮员、爆炸物品仓管员、爆炸危险品购买、押运员)应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外,还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每次爆破后,都要进行经验交流总结,以提高爆破作业技能,确保爆破作业安全运行。严格控制爆破作业装药量,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提高填充质量,禁止使用铁棍装存。爆破作业必须实行定时爆破制度,按规定时间进行。在废石场周围上部山坡设置截洪沟,将山坡雨水引出场外。堆置完毕的场地应在其上部覆土造田或植被,在坡面上种草,减轻雨水冲刷,以保持废石场的稳定。在不稳固的岩体中掘进井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支护型式。

8.“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1)在沿用现有原矿堆场和废石场的基础上,在原矿堆场顶部设置挡雨棚,四周设置围堰,只留车辆进出口,避免原矿堆场废水的产生;

(2)对现有废石场进行修坡,设计坡脚,并修筑截排水设施;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减轻雨水淋溶产生淋溶废水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

(3)改扩建后,对井下涌水沉淀池及新增废石场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现场、报纸、网上调查等形式。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铅山县港东乡老虎洞铅锌矿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铅山县葛仙山镇

建设单位:

铅山县港东乡老虎洞铅锌矿

环评机构:

中国瑞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铅山县港东乡老虎洞铅锌矿矿 (略) 铅山县城 200°方向,直线距离28.5公里处,归属铅山县葛仙山镇(原港东乡)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 117°36′45″~117°37′09″,北纬28°04′06″~28°04′36″,矿山现有采矿许可证编号:C**,开采规模:0.5万吨/年,矿区面积0.4055km2。

矿山自1993年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以来,一直断续开采,因矿体变化较大,投入探采工程较多,实际以边探边采为主。早期年产矿石量一般为1000吨左右。其中2009年、2012年、2015年、2016年停产,至2017年复采后断续开采至2019年初停采至今。由于矿山开采未达产,且开采不连续,开采规模不大,导致矿山经济效益较差。据矿山历年年报资料,2006年10月1日~2019年6月30日矿山累计动用矿石资源储量(122b采)8.172千吨,采出矿石量6.76千吨,损失矿石量1.6212千吨,开采回采率为81.50%。

2003年11月矿山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通过了原铅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矿山生产规模为0.5万吨/年,目前采用地下开采,且开拓系统已大体形成,矿区范围内保有七个铅锌矿体,矿区南部分布有M1、M2、M3、M4-1及 M4-2等5个矿体,为南采区;北部分布有M5与M6矿体,为北采区。南采区采用平硐开拓,已有PD1(260m中段)、PD2(280m中段)、PD4(300m中段)三个平硐。北采区采用平硐、盲斜井联合开拓,已有PD5(200m中段)、盲斜井(至180m中段),目前最低开采中段为300m中段。

现有工程已建工业场地有南采区、北采区,主要有井口场地、废石场、原矿堆场、炸药库、矿山道路、生活区,地标工程总占地面积1.2176hm2。采矿规模为0.5万t/a,采矿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矿方法为房柱法回采工艺,本项目仅涉及采矿,采出的原矿石全部运送至采场东侧直线距离约4km的陈坊乡万年村铅锌选矿厂进行利用。

本次改扩建工程将对矿区范围内铅锌矿深部扩深开采(从现有最低开采深度+300m扩深至+180m),开采规模提升至3万t/a,矿山扩建后先开采南采区(最低开采标高扩深至+260m),南采区开采结束后再采北区(最低开采标高扩深至+180m)。仍采用原有的开拓方式和采矿方法,同时对现有的原矿堆场、废石场进行整治,建设和完善采矿废水、废石场淋溶废水收集及处理措施,提升项目污染防治水平,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在废石场上方及边坡修筑截排水设施;原矿堆场顶部设置挡雨棚,设置围堰;完善矿山排水设施,在废石场下游设置沉淀池处理废石场废水,处理后达标外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井下废气、运输车辆扬尘、原矿堆场、废石场扬尘、装卸扬尘等。

项目井下凿岩、矿岩装卸等采用湿式凿岩,采掘工作面产尘集中处喷雾洒水除尘,减少井下各工作面粉尘产生量;井下爆破后,采用局扇加强采场和巷道的通风,通风45分钟~1小时。

矿石运输车辆采用带顶盖的车辆,或者在物料上加盖蓬布等防尘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随风起尘,一般矿石装卸过程中起尘量很小,定期用洒水车对矿区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后,可以大大降低道路扬尘的产生量。

原矿堆场、废石场防尘措施主要为:原矿堆场加设顶棚和围堰,在晴天每日定期在废石表面洒水,可以有效降低扬尘产生。

装卸扬尘治理主要采取洒水降尘以及装卸过程中轻装轻卸作业控制,用水来源于经沉淀处理后的矿坑涌水。洒水除尘措施能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废石场淋溶水、车辆清洗水和生活污水。

(1)矿井涌水:井下废水进入200m3井下废水沉淀池,加入石灰和絮凝剂处理后可部分回用,部分达《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外排。

(2)废石堆场淋溶水:废石场拦渣坝下设置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达《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外排。

(3)运输车辆清洗水:在矿区出入口建设车辆清洗平台,下游增设沉淀池。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4)生活污水:新增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用于矿区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采矿场主要噪声源是凿岩机、通风机、空压机等,声级在80~85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房,加强个人防护,配戴隔声耳罩等个人防护品,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HW08,0.5t/a)、废石4500t/a、沉淀池污泥5t/a、生活垃圾7.5t/a。本项目矿山规模较小,在矿山内部不设置单独的汽修和机修,相关的修理工作委托社会专业的修理机构进行;废石优先进行井下充填,剩余堆存于临时废石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废石堆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工艺、管道、设备、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可能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以减少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对矿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对泄漏物料、污染物及时收集处理,可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

根据工程场地包气带特性及其防污性能特点,将矿区不同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废水沉淀池)、一般防渗区(废石场、原矿堆场、车辆清洗区等)和简单防渗区(道路、办公区、炸药库等)。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应优化开采方案,矿山开采地表工程等配套设施尽可能不新增损毁土地,避免损毁耕地,同时严禁占用或损毁永久基本农田。对矿区范围内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应明确范围,避让保护,重点防治。建议对矿山场地离基本农田较近(井口场地2)的设施应构筑围墙或者绿化防护带,将场地设施与农田进行隔离。对永久基本农田下方及周边的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应尽量留设保安矿柱或人工矿柱,加强防治水措施,避免产生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及地下水漏失等现象,并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法,对可充填采空区及时充填,避免或减轻地下开采对地表基本农田产生的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主要来自废石场垮塌及炸药库爆炸引发的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判定,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Ⅰ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本项目所需爆破器材由公安部门审定的专业部门专车运输。爆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在爆破操作上,有关人员(爆破员、安全监炮员、爆炸物品仓管员、爆炸危险品购买、押运员)应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外,还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每次爆破后,都要进行经验交流总结,以提高爆破作业技能,确保爆破作业安全运行。严格控制爆破作业装药量,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提高填充质量,禁止使用铁棍装存。爆破作业必须实行定时爆破制度,按规定时间进行。在废石场周围上部山坡设置截洪沟,将山坡雨水引出场外。堆置完毕的场地应在其上部覆土造田或植被,在坡面上种草,减轻雨水冲刷,以保持废石场的稳定。在不稳固的岩体中掘进井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支护型式。

8.“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1)在沿用现有原矿堆场和废石场的基础上,在原矿堆场顶部设置挡雨棚,四周设置围堰,只留车辆进出口,避免原矿堆场废水的产生;

(2)对现有废石场进行修坡,设计坡脚,并修筑截排水设施;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减轻雨水淋溶产生淋溶废水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

(3)改扩建后,对井下涌水沉淀池及新增废石场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现场、报纸、网上调查等形式。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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