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丰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超精铝合金棒及新型合金材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江西安丰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超精铝合金棒及新型合金材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超精铝合金棒及新型合金材料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丰城循 (略) 循环经济园区(三期)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盛嘉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投资31180万元新建1#车间(布置挤压生产线2条、喷涂生产线1条)、2#车间(布置挤压生产线2条、喷涂生产线1条)、3#车间(内设2台双室熔炼炉、4台精炼炉)等主体工程;在车间内布设原料区、成品区等储运工程;新建综合楼、实验室、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公辅工程;新建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池、一般固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灰房等环保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建成后可达年产5万吨超精铝合金棒、1.5万吨铝型材(由前段工序的部分超精铝合金棒加工而成)及1万平方米门窗(由前段工序的部分铝型材加工而成)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熔炼系统废气及环境集烟、铝型材加工工艺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氯化氢、氟化物、氨、VOCs等。另有生产过程中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熔炼废气及环境集烟主要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熔炼废气和精炼废气、铝渣回收废气。上述废气经蜂窝蓄热陶瓷急冷装置后采用1套活性炭喷射+高效布袋除尘+活性焦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1#)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氯化氢、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污染物均低于检出限。 铝型材加工工艺废气主要包括除油钝化酸雾、喷塑粉尘、固化及烘烤有机废气。其中1#、2#车间除油钝化酸雾(硫酸雾、氟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2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根20m高排气筒(2#、6#)排放,硫酸雾、氟化氢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1#、2#车间喷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根20m高排气筒(3#、7#)排放,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1#、2#车间固化及烘烤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根20m高排气筒(4#、8#)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可满足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标准。 1#、2#车间铝型材加工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经2根20m高排气筒(5#、9#)排放。外排废气中的烟尘、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应排放标准限值,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铝灰渣潮解废气经密闭灰房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0#)排放。外排废气中的氨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通过加强设备的密封性能、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灰房做好防雨、防水工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等多种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硫酸雾、NOX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中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厂房外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铝灰渣冷却、浇铸工序冷却、铝型材加工)均为间接冷却水,属于净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静电喷涂工序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SS、NH3-N、动植物油、总磷、总氮等。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经“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设1座8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经絮凝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各类废水预处理达中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从严值后,经园区管网排入中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清丰山溪。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设置隔声操作间等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铝灰渣、除尘铝灰、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焦、表面处理的槽液和槽渣、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非金属杂质、金属杂质、边角料、沉淀池底泥、废保温砖、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废铁、废胶带、废纸等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危废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非金属杂质、金属杂质、边角料、废胶带、废纸外售综合利用,废保温砖、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由供应商回收,沉淀池污泥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拟建1个占地面积约为12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1个占地面积120m2危废暂存间和一间占地面积100m2灰房,贮存能力按2个月计,危废暂存库和灰房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贮存设施设计原则、危废堆放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土壤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危废暂存库、铝渣回收生产线地面、灰房、脱脂槽、水洗槽、钝化槽、冷却水池、絮凝沉淀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池)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监控,在厂区及周边设3个地下水监控井和2处土壤跟踪监测点,加强定期监测,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超精铝合金棒及新型合金材料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丰城循 (略) 循环经济园区(三期)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盛嘉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投资31180万元新建1#车间(布置挤压生产线2条、喷涂生产线1条)、2#车间(布置挤压生产线2条、喷涂生产线1条)、3#车间(内设2台双室熔炼炉、4台精炼炉)等主体工程;在车间内布设原料区、成品区等储运工程;新建综合楼、实验室、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公辅工程;新建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池、一般固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灰房等环保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建成后可达年产5万吨超精铝合金棒、1.5万吨铝型材(由前段工序的部分超精铝合金棒加工而成)及1万平方米门窗(由前段工序的部分铝型材加工而成)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熔炼系统废气及环境集烟、铝型材加工工艺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氯化氢、氟化物、氨、VOCs等。另有生产过程中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熔炼废气及环境集烟主要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熔炼废气和精炼废气、铝渣回收废气。上述废气经蜂窝蓄热陶瓷急冷装置后采用1套活性炭喷射+高效布袋除尘+活性焦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1#)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氯化氢、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污染物均低于检出限。 铝型材加工工艺废气主要包括除油钝化酸雾、喷塑粉尘、固化及烘烤有机废气。其中1#、2#车间除油钝化酸雾(硫酸雾、氟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2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根20m高排气筒(2#、6#)排放,硫酸雾、氟化氢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1#、2#车间喷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根20m高排气筒(3#、7#)排放,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1#、2#车间固化及烘烤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根20m高排气筒(4#、8#)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可满足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标准。 1#、2#车间铝型材加工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经2根20m高排气筒(5#、9#)排放。外排废气中的烟尘、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应排放标准限值,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铝灰渣潮解废气经密闭灰房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0#)排放。外排废气中的氨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通过加强设备的密封性能、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灰房做好防雨、防水工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等多种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硫酸雾、NOX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中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厂房外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铝灰渣冷却、浇铸工序冷却、铝型材加工)均为间接冷却水,属于净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静电喷涂工序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SS、NH3-N、动植物油、总磷、总氮等。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经“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设1座8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经絮凝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各类废水预处理达中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从严值后,经园区管网排入中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清丰山溪。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设置隔声操作间等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铝灰渣、除尘铝灰、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焦、表面处理的槽液和槽渣、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非金属杂质、金属杂质、边角料、沉淀池底泥、废保温砖、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废铁、废胶带、废纸等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危废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非金属杂质、金属杂质、边角料、废胶带、废纸外售综合利用,废保温砖、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由供应商回收,沉淀池污泥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拟建1个占地面积约为12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1个占地面积120m2危废暂存间和一间占地面积100m2灰房,贮存能力按2个月计,危废暂存库和灰房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贮存设施设计原则、危废堆放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土壤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危废暂存库、铝渣回收生产线地面、灰房、脱脂槽、水洗槽、钝化槽、冷却水池、絮凝沉淀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池)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监控,在厂区及周边设3个地下水监控井和2处土壤跟踪监测点,加强定期监测,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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