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月31日至11月1日我厅对4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编:*

202310月31日至11月1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四川 (略) 核医学科改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3〕109号

2023-10-31

2

中* (略) 新一代FLASH放疗设备研发及其产业化(一期)项目

川环审批〔2023〕110号

2023-10-31

3

中国 (略) (略) 新建工业X射线探伤铅房项目

川环审批〔2023〕111号??

2023-11-1

4

成都 (略) 新建工业X射线探伤室项目

川环审批〔2023〕112号

2023-1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月31日至11月1日我厅对4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编:*

202310月31日至11月1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四川 (略) 核医学科改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3〕109号

2023-10-31

2

中* (略) 新一代FLASH放疗设备研发及其产业化(一期)项目

川环审批〔2023〕110号

2023-10-31

3

中国 (略) (略) 新建工业X射线探伤铅房项目

川环审批〔2023〕111号??

2023-11-1

4

成都 (略) 新建工业X射线探伤室项目

川环审批〔2023〕112号

2023-11-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