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洛阳市二乔路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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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洛阳市二乔路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洛阳市二乔路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 (略) 公共交通集团《 (略) 二乔路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老城区中州中路39号(西关老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老城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二乔路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

洛阳 市老城 区二乔路与金翠路交叉口西南角

(略)

(略) 公 (略)

本项 (略) 老城区二乔路与金翠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30717.096m2,总建筑面积为 5125.02m2,建成后场区内共设公交停车位 144 个,内部人员小型机动车位 46 个。本项目总投资为1033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3.5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食堂灶头上方需设置集气罩,油烟废气通过管道引至 1 套复合式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处理;设置指示牌引导车辆停放,减少怠速行驶;停车位周边需种植绿化带,对废气起到一定净化作用。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为洗车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拟在洗车间内设置一套洗车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洗车废水经絮凝沉淀+隔油+两级过滤处理后应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车辆冲洗”水质标准,回用于洗车工序,做到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瀍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变压器、充电桩、洗车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进出车辆噪声等,应购置低噪声设备,将变压器、洗车机等设备设置于密闭建筑内,实施建筑隔声;对进出车辆采取设置警示牌低速运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 (略) 收运处理;废轮胎、废旧零配件等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存放,定期外售;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手套)、洗车废水絮凝沉淀池污泥、隔油池浮油、废 PP 棉滤芯、废活性炭滤芯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五、运营期文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位于邙山陵墓群孟津北魏陵区一般保护区范围内,需在场地四周墙内种植乔木进行遮挡,尽可能弱化新建建筑对邙山陵墓群历史景观风貌的影响;加强运营期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杜绝环保事故发生,避免对邙山陵墓群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拟对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洛阳市二乔路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 (略) 公共交通集团《 (略) 二乔路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老城区中州中路39号(西关老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老城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二乔路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

洛阳 市老城 区二乔路与金翠路交叉口西南角

(略)

(略) 公 (略)

本项 (略) 老城区二乔路与金翠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30717.096m2,总建筑面积为 5125.02m2,建成后场区内共设公交停车位 144 个,内部人员小型机动车位 46 个。本项目总投资为1033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3.5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食堂灶头上方需设置集气罩,油烟废气通过管道引至 1 套复合式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处理;设置指示牌引导车辆停放,减少怠速行驶;停车位周边需种植绿化带,对废气起到一定净化作用。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为洗车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拟在洗车间内设置一套洗车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洗车废水经絮凝沉淀+隔油+两级过滤处理后应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车辆冲洗”水质标准,回用于洗车工序,做到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瀍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变压器、充电桩、洗车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进出车辆噪声等,应购置低噪声设备,将变压器、洗车机等设备设置于密闭建筑内,实施建筑隔声;对进出车辆采取设置警示牌低速运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 (略) 收运处理;废轮胎、废旧零配件等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存放,定期外售;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手套)、洗车废水絮凝沉淀池污泥、隔油池浮油、废 PP 棉滤芯、废活性炭滤芯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五、运营期文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位于邙山陵墓群孟津北魏陵区一般保护区范围内,需在场地四周墙内种植乔木进行遮挡,尽可能弱化新建建筑对邙山陵墓群历史景观风貌的影响;加强运营期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杜绝环保事故发生,避免对邙山陵墓群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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