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浦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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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浦口区

2023年11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浦口区)
(略) 浦口生态环境局 2023-11-02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 (略) 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机柜及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生产项目 (略) 浦口区石桥桥北路8号2-83 (略) 南京 (略) 本项目于2022年12月06日 (略) 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机柜及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生产项目》(备案证号:浦行审备[2022]275号),项目编号为2212-*-89-01-*。备案内容为:收购原 (略) ,并在权属厂址内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建构筑物、利用改造既有的两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购置全自动焊接机器人、数控冲床、矫正机、数控折弯机和剪板机等生产设备合计177台(套),建设机柜及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高强度货架400套、智能升降货架400套、悬臂式货架400套、智能变频器配电柜3000套、站用配电柜3000套、UPS电源柜4000套的生产能力。 废气:切割下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有组织(21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系统+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21m排气筒DA002、DA003)达标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旋风+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21m排气筒DA004、DA005);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22m排气筒DA006、DA007)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配套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排达标排放(22m排气筒DA006、DA007);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数控冲床、剪板机、折弯机、全自动焊接机器人、抛丸机、空压机、风机等,噪声源强约75-9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东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A)。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金属碎屑,焊接废渣、废钢丸、废包装材料、金属收集粉尘收集暂 (略) ;废塑粉、废粉末桶、废滤芯收集暂存后由原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废手套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和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不予批准的理由
1





2





2023年11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浦口区)
(略) 浦口生态环境局 2023-11-02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 (略) 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机柜及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生产项目 (略) 浦口区石桥桥北路8号2-83 (略) 南京 (略) 本项目于2022年12月06日 (略) 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机柜及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生产项目》(备案证号:浦行审备[2022]275号),项目编号为2212-*-89-01-*。备案内容为:收购原 (略) ,并在权属厂址内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建构筑物、利用改造既有的两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购置全自动焊接机器人、数控冲床、矫正机、数控折弯机和剪板机等生产设备合计177台(套),建设机柜及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高强度货架400套、智能升降货架400套、悬臂式货架400套、智能变频器配电柜3000套、站用配电柜3000套、UPS电源柜4000套的生产能力。 废气:切割下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有组织(21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系统+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21m排气筒DA002、DA003)达标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旋风+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21m排气筒DA004、DA005);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22m排气筒DA006、DA007)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配套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排达标排放(22m排气筒DA006、DA007);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数控冲床、剪板机、折弯机、全自动焊接机器人、抛丸机、空压机、风机等,噪声源强约75-9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东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A)。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金属碎屑,焊接废渣、废钢丸、废包装材料、金属收集粉尘收集暂 (略) ;废塑粉、废粉末桶、废滤芯收集暂存后由原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废手套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和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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