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发改投资〔2023〕141号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东城区电力运行能力,同意建设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电力线路迁改项目。项目单位为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涉及1条10千伏架空线路,为10千伏振南线华新彩钢厂支线。工程主要内容为:1.拆除部分:将10千伏振南线华新彩钢厂支线7#-13#杆及易居公馆支线1-6#杆、恒驰实业支线1-3#杆、公安局分支线1-10#杆线路拆除;拆除水泥杆24根,拆除10千伏架空线路路径长1.033公里;拆除柱上开关2台。2.建设方案:由10千伏振南线华新彩钢厂支线6#东侧新立钢管杆向南新建电缆电缆约187米,再向东107米至王集新区东267公变。3.新建部分:新建钢管杆1基,新建钢管杆基础1基,新建2孔MPP管(拖管)路径长294米,新建YJV22-3*70电缆总长340米。新建电缆井4座,安装柱上开关1台。
四、项目总投资7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五、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略) 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八、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设计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等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十、请项目单位下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按规定办理齐备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请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发挥工程效益。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电力线路迁改项目总概算表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
项目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一 | 工程费用 | 60.3 |
1 | 土建工程 | 60.3 |
1.1 | 拆除工程 | 7.65 |
1.1.1 | 拆除10千伏振南线华新彩钢厂支线7#-13#杆 | 0.56 |
1.1.2 | 拆除易居公馆支线1-6#杆 | 0.48 |
1.1.3 | 拆除恒驰实业支线1-3#杆 | 0.24 |
1.1.4 | 拆除公安局分支线1-10#杆 | 0.8 |
1.1.5 | 拆除10千伏架空线路路径 | 5.17 |
1.1.6 | 拆除柱上开关 | 0.10 |
1.1.7 | 其他拆除及清理费 | 0.30 |
1.2 | 新建工程 | 52.65 |
1.2.1 | 新建钢管杆 | 0.70 |
1.2.2 | 新建钢管杆基础 | 0.10 |
1.2.3 | 安装柱上开关 | 0.50 |
1.2.4 | 新建2孔MPP管(拖管)路径长 | 22.05 |
1.2.5 | 新建YJV22-3*70电缆 | 25.50 |
1.2.6 | 新建电缆井 | 3.60 |
1.2.7 | 其他 | 0.2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9.60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0.30 |
2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0.60 |
3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5.96 |
4 | 招标代理费 | 0.18 |
5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0.07 |
6 | 施工图审查费 | 0.05 |
7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0.06 |
8 | 工程保险费 | 0.18 |
9 | 工程监理费 | 1.96 |
10 | 造价咨询服务费 | 0.12 |
11 | 审计费 | 0.12 |
三 | 预备费 | 2.09 |
项目总投资 | 72.00 |
抄送: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审批局、供电公司。 |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印发 |
灌发改投资〔2023〕141号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东城区电力运行能力,同意建设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电力线路迁改项目。项目单位为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涉及1条10千伏架空线路,为10千伏振南线华新彩钢厂支线。工程主要内容为:1.拆除部分:将10千伏振南线华新彩钢厂支线7#-13#杆及易居公馆支线1-6#杆、恒驰实业支线1-3#杆、公安局分支线1-10#杆线路拆除;拆除水泥杆24根,拆除10千伏架空线路路径长1.033公里;拆除柱上开关2台。2.建设方案:由10千伏振南线华新彩钢厂支线6#东侧新立钢管杆向南新建电缆电缆约187米,再向东107米至王集新区东267公变。3.新建部分:新建钢管杆1基,新建钢管杆基础1基,新建2孔MPP管(拖管)路径长294米,新建YJV22-3*70电缆总长340米。新建电缆井4座,安装柱上开关1台。
四、项目总投资7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五、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略) 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八、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设计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等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十、请项目单位下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按规定办理齐备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请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发挥工程效益。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灌云县东城区38#地块电力线路迁改项目总概算表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
项目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一 | 工程费用 | 60.3 |
1 | 土建工程 | 60.3 |
1.1 | 拆除工程 | 7.65 |
1.1.1 | 拆除10千伏振南线华新彩钢厂支线7#-13#杆 | 0.56 |
1.1.2 | 拆除易居公馆支线1-6#杆 | 0.48 |
1.1.3 | 拆除恒驰实业支线1-3#杆 | 0.24 |
1.1.4 | 拆除公安局分支线1-10#杆 | 0.8 |
1.1.5 | 拆除10千伏架空线路路径 | 5.17 |
1.1.6 | 拆除柱上开关 | 0.10 |
1.1.7 | 其他拆除及清理费 | 0.30 |
1.2 | 新建工程 | 52.65 |
1.2.1 | 新建钢管杆 | 0.70 |
1.2.2 | 新建钢管杆基础 | 0.10 |
1.2.3 | 安装柱上开关 | 0.50 |
1.2.4 | 新建2孔MPP管(拖管)路径长 | 22.05 |
1.2.5 | 新建YJV22-3*70电缆 | 25.50 |
1.2.6 | 新建电缆井 | 3.60 |
1.2.7 | 其他 | 0.2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9.60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0.30 |
2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0.60 |
3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5.96 |
4 | 招标代理费 | 0.18 |
5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0.07 |
6 | 施工图审查费 | 0.05 |
7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0.06 |
8 | 工程保险费 | 0.18 |
9 | 工程监理费 | 1.96 |
10 | 造价咨询服务费 | 0.12 |
11 | 审计费 | 0.12 |
三 | 预备费 | 2.09 |
项目总投资 | 72.00 |
抄送: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审批局、供电公司。 |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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