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遴选3家评估公司对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海南智慧新城起步区3宗面积约203亩地块进行评估的公告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遴选3家评估公司对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海南智慧新城起步区3宗面积约203亩地块进行评估的公告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遴选3家评估公司对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海南智慧新城起步区)3宗面积约203亩地块进行评估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土地出让评估工作,我 (略) 对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海南智慧新城起步区)3宗面积约203亩地块开展评估工作。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估机构选定管理制度》规定,现向社会发布公告,邀 (略) 报名,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海南智慧新城起步区),共3宗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27010-*号地块土地面积约68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2.27010-*号地块土地面积约96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3.27010-*号地块土地面积约39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报名资格
报名单位须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并 (略) ,2022年资格年检合格,且近两年(即2021年11月2日后) (略) 至少有三次土地出让评估经验或近两年在我县至少有一次土地出让评估经验。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
(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四)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六)近两年(即2021年11月2日后) (略) 至少有三次土地出让评估经验或近两年在我县至少有一次土地出让评估经验;
(七)近三年内(即2020年11月2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请各报名单位提供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递交至指定地点报名,并附上申请书,申请文件标题为“关于 (略) 对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海南智慧新城起步区)3宗面积约203亩地块进行评估工作评估中介机构报名材料”。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收费标准
每宗地评估费按《 (略) 物 (略) 土地价格评估收费办法的通知》(琼价管〔1995〕77号)的收费标准作为基数,土地评估委托费用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按文件收费标准8折收取;土地评估委托费用在1万元(含)以上的,按文件收费标准7折收取。七折后超过15万元的,按15万元收取。
五、其他要求
确认受委托单位后,受委托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的专家评审稿。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上午8:00-下午17:30。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105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3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1月2日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遴选3家评估公司对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海南智慧新城起步区)3宗面积约203亩地块进行评估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土地出让评估工作,我 (略) 对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海南智慧新城起步区)3宗面积约203亩地块开展评估工作。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估机构选定管理制度》规定,现向社会发布公告,邀 (略) 报名,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海南智慧新城起步区),共3宗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27010-*号地块土地面积约68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2.27010-*号地块土地面积约96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3.27010-*号地块土地面积约39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报名资格
报名单位须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并 (略) ,2022年资格年检合格,且近两年(即2021年11月2日后) (略) 至少有三次土地出让评估经验或近两年在我县至少有一次土地出让评估经验。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
(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四)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六)近两年(即2021年11月2日后) (略) 至少有三次土地出让评估经验或近两年在我县至少有一次土地出让评估经验;
(七)近三年内(即2020年11月2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请各报名单位提供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递交至指定地点报名,并附上申请书,申请文件标题为“关于 (略) 对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海南智慧新城起步区)3宗面积约203亩地块进行评估工作评估中介机构报名材料”。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收费标准
每宗地评估费按《 (略) 物 (略) 土地价格评估收费办法的通知》(琼价管〔1995〕77号)的收费标准作为基数,土地评估委托费用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按文件收费标准8折收取;土地评估委托费用在1万元(含)以上的,按文件收费标准7折收取。七折后超过15万元的,按15万元收取。
五、其他要求
确认受委托单位后,受委托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的专家评审稿。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上午8:00-下午17:30。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105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3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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