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回龙垸段堤防达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开
关于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回龙垸段堤防达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开
批复文件名称 | 关于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回龙垸段堤防达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批复文件文号 | 长环评(长县)〔2023〕53号 |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 2023年11月2日 |
批复文件全文 | 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164号 邮编:*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1月2日
批复文件名称 | 关于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回龙垸段堤防达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批复文件文号 | 长环评(长县)〔2023〕53号 |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 2023年11月2日 |
批复文件全文 | 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164号 邮编:*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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