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内蒙古君弘 (略) 300 万吨/年坑口矸石洗选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内蒙古君弘 (略) 300 万吨/年坑口矸石洗选项目 | (略) 海勃湾区摩尔 (略) 中正工贸有限责任公 司旧址 | 内蒙古君弘 (略) | 内 (略) |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12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每期设置1条150万吨/年生产线。共购置2套洗煤矸石设备和输送设备,以及相关环保设备及辅助设施。一期和二期厂址相距有段距离,因此相关设施均独立配套。 。本项目总投资1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17.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67%。 | (1)废气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矸石装卸、原料棚产生的粉尘;矸石破碎 筛分产生的粉尘;产品装卸、储存产生的粉尘(储煤棚)、原料及产品运输皮带转运产生的粉尘;运输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主要采取以下措辞:原料棚和产品棚(储煤棚)采取封闭处理,定期洒水抑尘,皮带输煤廊道全部封闭,皮带输送机机头和机尾通过设置密封罩并设置喷淋设施,进行缓冲沉降及喷淋洒水降尘。有组织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在破碎、筛分系统设置集气罩收集含尘废气,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集气罩的捕集率为90%,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 99%)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进场道路、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定期对厂区内地面清扫、洒水。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针对噪声源的产噪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下列措施进行噪声控制: 1)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设备,在基座安装减振装置,并在生产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加强设备养护管理,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3)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噪声较大的设备应进行适当的减振和降噪处理,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 4)生产厂房内墙壁采用吸声材料,装隔声门窗; 5)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运输噪声,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夜间严禁鸣笛; 6)在厂界四周内侧种植花草树木,在靠近围墙侧种植阔叶类乔木,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噪声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废水源主要为跳汰机洗煤产生的洗煤废水,经过浓缩机浓缩后,全部回用于洗煤工序,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为 3.2m3/d(1056m3/a),生活污水主要含有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厂区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水质要求后冬储夏灌,不外排。 (4)固废 (1)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为4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6t/a,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生产固废 ①矸石 项目筛分车间及主厂房煤炭跳汰洗选过程中均会产生矸石,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232.05万t/a。在原料煤棚内暂存后,矸石外售给电厂、砖厂等综合利用。 ②煤泥 项目煤泥水浓缩、压滤工序会产生煤泥,产生量为40.95万t/a,在原料煤棚内暂存后,煤泥外售给电厂、砖厂等综合利用。 ③沉淀池污泥 项目轮胎冲洗废水沉淀过程中会产生污泥,产生量约10t/a,定期清掏后外委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内蒙古君弘 (略) 300 万吨/年坑口矸石洗选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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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内蒙古君弘 (略) 300 万吨/年坑口矸石洗选项目 | (略) 海勃湾区摩尔 (略) 中正工贸有限责任公 司旧址 | 内蒙古君弘 (略) | 内 (略) |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12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每期设置1条150万吨/年生产线。共购置2套洗煤矸石设备和输送设备,以及相关环保设备及辅助设施。一期和二期厂址相距有段距离,因此相关设施均独立配套。 。本项目总投资1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17.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67%。 | (1)废气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矸石装卸、原料棚产生的粉尘;矸石破碎 筛分产生的粉尘;产品装卸、储存产生的粉尘(储煤棚)、原料及产品运输皮带转运产生的粉尘;运输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主要采取以下措辞:原料棚和产品棚(储煤棚)采取封闭处理,定期洒水抑尘,皮带输煤廊道全部封闭,皮带输送机机头和机尾通过设置密封罩并设置喷淋设施,进行缓冲沉降及喷淋洒水降尘。有组织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在破碎、筛分系统设置集气罩收集含尘废气,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集气罩的捕集率为90%,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 99%)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进场道路、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定期对厂区内地面清扫、洒水。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针对噪声源的产噪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下列措施进行噪声控制: 1)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设备,在基座安装减振装置,并在生产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加强设备养护管理,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3)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噪声较大的设备应进行适当的减振和降噪处理,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 4)生产厂房内墙壁采用吸声材料,装隔声门窗; 5)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运输噪声,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夜间严禁鸣笛; 6)在厂界四周内侧种植花草树木,在靠近围墙侧种植阔叶类乔木,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噪声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废水源主要为跳汰机洗煤产生的洗煤废水,经过浓缩机浓缩后,全部回用于洗煤工序,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为 3.2m3/d(1056m3/a),生活污水主要含有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厂区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水质要求后冬储夏灌,不外排。 (4)固废 (1)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为4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6t/a,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生产固废 ①矸石 项目筛分车间及主厂房煤炭跳汰洗选过程中均会产生矸石,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232.05万t/a。在原料煤棚内暂存后,矸石外售给电厂、砖厂等综合利用。 ②煤泥 项目煤泥水浓缩、压滤工序会产生煤泥,产生量为40.95万t/a,在原料煤棚内暂存后,煤泥外售给电厂、砖厂等综合利用。 ③沉淀池污泥 项目轮胎冲洗废水沉淀过程中会产生污泥,产生量约10t/a,定期清掏后外委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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