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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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立项的复函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立项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3-10-31 09:22 ?信息来源: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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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请予对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立项的函》(合建公〔2023〕40号)及附件材料收悉。该项 (略) 2023—2025年大建设计划。我 (略) 工程 (略)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申报单位出具的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为提高供水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原则同意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立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代码: 2308-*-04-01-*

二、该项目位于蜀山区,拟在现状二水厂北侧新建规模17.5万m3/d深度处理设施,同时对现状单体进行改造。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提升泵房及臭氧发生器间、炭排水池、反冲洗泵房、液氧站以及新变电所等;同时对现状砂滤池、鼓风机房、送水泵房、老变电所等单体进行改造。

三、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合肥供水集团。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24495万元。建设资金优先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上级资金, (略) 财政统筹安排。

五、该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重要节点的设计比选和论证,优化与现状基础设施的设计衔接,降低工程造价;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水保、环评等相关手续,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立项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3-10-31 09:22 ?信息来源: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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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请予对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立项的函》(合建公〔2023〕40号)及附件材料收悉。该项 (略) 2023—2025年大建设计划。我 (略) 工程 (略)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申报单位出具的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为提高供水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原则同意合肥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立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代码: 2308-*-04-01-*

二、该项目位于蜀山区,拟在现状二水厂北侧新建规模17.5万m3/d深度处理设施,同时对现状单体进行改造。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提升泵房及臭氧发生器间、炭排水池、反冲洗泵房、液氧站以及新变电所等;同时对现状砂滤池、鼓风机房、送水泵房、老变电所等单体进行改造。

三、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合肥供水集团。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24495万元。建设资金优先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上级资金, (略) 财政统筹安排。

五、该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重要节点的设计比选和论证,优化与现状基础设施的设计衔接,降低工程造价;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水保、环评等相关手续,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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