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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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3年11月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凤山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凤山村西侧山坡

建设单位:大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建筑材料科 (略)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凤山村西侧山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7.85hm2,项目交流侧容量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130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场工程、逆变工程、集电线路工程、35kV配电装置及220kV升压站工程,不含储能工程、送出线路工程。

1、光伏发电场

光伏发电场主要有光伏组件阵列及基础、组串逆变器、箱变、电缆沟等组成。

光伏发电系统:共有43个单晶硅光伏发电阵列,具体包括20个2.0MWp发电单元、6个2.5MWp发电单元和17个3.15MWp发电单元。每个标准光伏阵列支架由2×13块575Wp高效单晶硅半片太阳能光伏组件组成(2×13阵列),光伏支架采用固定式支架,倾角为25°,支架基础采用钻孔混凝土灌注桩基础,单桩单立柱形式,支架下立柱套采用插入式与灌注桩连接。

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内每26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支路,最多27个支路接入一台组串式逆变器,最终接至箱变升压至35kV。3.15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252个组串,2.5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200个组串,2.0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160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6块组件串联。每台逆变器接入27~28个组串、接入功率为403.65~418.6kWp,3.15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9台350kW逆变器,2.5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7台350kW逆变器,2.0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6台350kW逆变器。

箱式变压器:每19/6台350kW逆变器输出的交流电接至箱变低压侧母线,分别由1台3150kVA、2500kVA、2000kVA箱变将电压至35kV。逆变器与箱变低压侧之间不设置交流汇流箱,逆变器交流侧输出经箱变低压侧进行汇流。

2、集电线路

全站100MW通过5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220kV升压站后经2回220kV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系统。5回集电线路根据场区分布采用架空与地埋电缆混和方式敷设,其中电缆主要沿场内道路直埋敷设,各方阵经箱变升压后采用电缆线路在箱变高压侧串接或直接采用电缆上塔架设。

项目今后外接设计建设工程内容为:升压站拟新建2回220kV线路兀接海东~岩淜220kV线路,最终形成龙口~岩淜~凤山~海东220kV送出线路。其中兀接岩淜光伏侧电缆导线选用1×400mm2导线,长度约4km;兀接海东变侧电缆导线选用2×300mm2导线,长度约5.8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在下阶段设计中进一步研究,并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

3、升压站

本项目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升压站按功能划分为生活区、生产区。生活区布置控制楼、附属用房、备品备件间、固废间、污水集水池等建构筑物。生产区布置1台100MVA的主变压器、SVG预制舱、户外GIS设备、35kV配电预制舱、事故油池、站内预留2回220kV出线架构位置(东南)、西北侧预留为储能建设场地等,各电气设备之间由电缆沟连接。

根据光伏电站项目储能配置要求,储能设备为本期装机容量的10%、场地按不低于装机容量的20%预留,额定功率下持续放电时间为2小时,满足储能布置要求。本次评价工程内容不包括外送输电线路和升压站内预留的储能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随意扩大施工区域、占用或破坏公益林、基本农田、天然林、乔木林地、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等生态敏感区,尤其是坝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

(2)针对本项目区制定适宜的“林光互补”模式具体实施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落实。光伏板下植被种植应多以当地常见植物种类为主,最大限度恢复区域植被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3)优化施工道路设计和布局,尽量缩短道路长度和减少边坡开挖,优化线形和坡度,减少土地占用和水土流失,合理制定道路恢复措施。施工活动应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或破坏植被,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或到非施工区活动。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理和监督工作,增进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严禁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并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5)为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碾压,项目施工材料和设备应分拆改用小型运输工具运输。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收集并保存,用于植被恢复覆土。暂时堆放的表层土应在升压站附近,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

(6)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主体工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及时利用开挖方进行场平或回填,减少堆放时间和面积。项目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优先选用环保型设备和材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绿色施工,有效降低扬尘和噪声对区域植被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7)光伏方阵区、主控楼和电缆槽施工前先进行表土清理并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按植被恢复要求进行平整翻松。对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尽量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补充。在太阳能光伏板周围不会遮挡处种植乔灌木和农作物,并注意乔、灌、花、草结合。太阳能电池板正下方部分宜布置喜阴的低小植物、农作物或草坪,并尽量保留原有的植被。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特别是在春季干旱多风的天气,应增加洒水量和次数。当风速过大时,应暂停有扬尘风险的施工作业。

(2)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封闭式或加盖篷布,避免运输物料或土方沿途散落。车辆运输沿线应低速行驶,保持道路清洁,对裸露场地应及时洒水降尘。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临时堆场遮盖篷布、施工开挖土方及时清运充填避免堆存等。

(4)建筑材料应采用苫布覆盖,防止风力扬尘,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如用防尘布或网覆盖、洒水湿化、袋装密封等,减少风力造成的扬尘。

(5)各施工场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域内非工程布设区进行覆土植被绿化,恢复场地生态功能;

(6)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确保规范管理。

(7)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3、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在施工临时场内的拌合区内各拌合点设置导流沟和废水临时收集沉淀池(各拌合点废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1m3),用于收集各拌合点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废水经过充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做砂石料拌合用水或场地的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2)升压站场地外围、道路两侧设置截洪沟,并在沟底末端设沉砂池,径流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和场内道路的洒水降尘。

(3)在施工临时场地内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1m3食堂废水隔油池和1个容积不小于40m3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8m3/d,按每5天清掏一次)。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施工期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4)合理规划和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挖方弃土堆置,防止雨水冲刷场地。

(5)施工期间优先完成截排水沟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做到施工期废水的雨污分流收集处理。

4、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序,禁止夜间施工,避开午间施工;控制施工场界噪声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范围内,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2)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在靠近居民点的光伏阵列支架施工时,尽量采用人工施工或其他低噪声施工方式;

(3)优先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进行事先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禁止入场施工。

(4)对强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和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分散安排噪声设备,固定的机械设备可采用入棚、建筑物或箱体隔声。

(5)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减小机械老化摩擦等运行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6)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规划物料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尽量避开敏感点集中分布区,在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7)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对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可搭简易棚围护降噪,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明确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和责任;并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群体的施工前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1)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应进行合理利用。项目产生的土石方优先回用于场地和道路填方、绿化覆土等,余量进入项目设计的弃渣场内,禁止乱弃渣。项目结束及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要求对临时表土堆场、弃渣场和临时施工场地等进行植被恢复。

(2)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应进行分类回收,尽可能实现资源利用。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将可利用部分运走外售,不可利用部分及时收集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乱堆乱倒。

(3)对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应进行妥善保管,在项目区内设置暂存区,施工完成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对车辆运输散体物时,应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沿途撒漏。

(5)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收集和管理,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燃料消耗和废气排放。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定期清洗抽油烟机。

(2)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结构,基础密闭处理,减少异味的产生和扩散。

(3)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和清运,避免垃圾腐烂产生异味和有害气体。

(4)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及时清扫场地和道路,防止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5)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增加绿化覆盖率,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降低道路扬尘和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1个0.5m3隔油池预处理)经1个4m3化粪池预处理,再送入1座规模为0.5m3/h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后,晴天时直接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灌溉,雨天时暂存于1个不小于4m3(可暂存7天的处理后达标废水)的中水暂存池,后用于晴天绿化补充水,不外排。

(2)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应在桶内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电池板下植被绿化灌溉,不外排。

(3)应定期对隔油池和化粪池进行清掏,并按照规定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建立并执行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加强现场巡逻检查,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3、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控制噪声强度,避免产生过大的噪声。

(2)合理规划升压站平面布置,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的传播和扩散,尤其是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降低对外界的影响。

(3)在站区内种植绿化隔离带,乔、灌木合理搭配,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强的树种,以减少噪声和其它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升压站运营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故障或异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

(1)废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中不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按一般固废处置和管理,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升压站内设置1间面积不小于10m3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损坏后的光伏电池板,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事故废油等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①在光伏区内箱式变压器下面均配备有约2m3的事故油池(集油坑),若箱变油泄漏时废油则直接进入事故池,逆变器泄漏采取围堵等措施后收集至就近事故池。主变压器基础四周设置容积为158.40m3的集油坑,集油坑与1座60m3事故油池经排油管道(球墨铸铁管)连接。集油坑和事故油池均用于收集变压器检修或事故废油,其容量可满足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的收集要求,事故油池中设置油水分离措施。集油坑或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重点防渗,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

②在升压站内设置1间面积为5m2的危险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按照种类、特性等设置暂存分区,贮存危险废物按照要求设置标志和标签、记录出入库暂存台账信息等,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排查处置事故隐患等。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存放于耐腐蚀、具有防渗漏措施的托盘或容器中,废机油用防漏容器收集暂存,进出要建立台账管理。

③变压器定期更换储油时,应提前预约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置,不在场内暂存。

(3)生活垃圾在项目办公生活区内设垃圾收集桶,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量少,一般不含特殊污染物,可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坑(容积为158.40m3)和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为60m3)。主变压器在维修和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由集油坑收集后,经球墨铸铁管至事故油池存放。

(2)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3)事故油池危废间须《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重点防渗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其他场地进行水泥硬化。

(4)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5)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

(6)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 (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为安全防护距离,应严格按照《 (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

(2)优化施工图设计,合理布设升压站电气等设备位置及进出线布局,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采用管型母线,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有效降低升压站内电磁环境影响。

(3)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4)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和金属配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尽量避免毛刺、尖角或凸出物出现,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5)减少因接触不良或表面锈蚀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加弹簧垫后,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以减少因接触不良引起火花放电。

(6)站内工作人员进行设备日常检修及维护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非工作任务需求或时间内禁止随意进入升压站生产区内活动;

(7)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位置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警告牌,标识警告和电磁防护,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和入内,禁止在输变电设施防护区内建设、搭建民房。

(8)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不涉及宾川县城镇开发边界。水务局出具的关于凤山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3年11月2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3年11月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凤山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凤山村西侧山坡

建设单位:大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建筑材料科 (略)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凤山村西侧山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7.85hm2,项目交流侧容量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130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场工程、逆变工程、集电线路工程、35kV配电装置及220kV升压站工程,不含储能工程、送出线路工程。

1、光伏发电场

光伏发电场主要有光伏组件阵列及基础、组串逆变器、箱变、电缆沟等组成。

光伏发电系统:共有43个单晶硅光伏发电阵列,具体包括20个2.0MWp发电单元、6个2.5MWp发电单元和17个3.15MWp发电单元。每个标准光伏阵列支架由2×13块575Wp高效单晶硅半片太阳能光伏组件组成(2×13阵列),光伏支架采用固定式支架,倾角为25°,支架基础采用钻孔混凝土灌注桩基础,单桩单立柱形式,支架下立柱套采用插入式与灌注桩连接。

组串式逆变器:发电单元内每26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支路,最多27个支路接入一台组串式逆变器,最终接至箱变升压至35kV。3.15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252个组串,2.5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200个组串,2.0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160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6块组件串联。每台逆变器接入27~28个组串、接入功率为403.65~418.6kWp,3.15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9台350kW逆变器,2.5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7台350kW逆变器,2.0MW光伏发电分系统配置6台350kW逆变器。

箱式变压器:每19/6台350kW逆变器输出的交流电接至箱变低压侧母线,分别由1台3150kVA、2500kVA、2000kVA箱变将电压至35kV。逆变器与箱变低压侧之间不设置交流汇流箱,逆变器交流侧输出经箱变低压侧进行汇流。

2、集电线路

全站100MW通过5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220kV升压站后经2回220kV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系统。5回集电线路根据场区分布采用架空与地埋电缆混和方式敷设,其中电缆主要沿场内道路直埋敷设,各方阵经箱变升压后采用电缆线路在箱变高压侧串接或直接采用电缆上塔架设。

项目今后外接设计建设工程内容为:升压站拟新建2回220kV线路兀接海东~岩淜220kV线路,最终形成龙口~岩淜~凤山~海东220kV送出线路。其中兀接岩淜光伏侧电缆导线选用1×400mm2导线,长度约4km;兀接海东变侧电缆导线选用2×300mm2导线,长度约5.8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在下阶段设计中进一步研究,并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

3、升压站

本项目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升压站按功能划分为生活区、生产区。生活区布置控制楼、附属用房、备品备件间、固废间、污水集水池等建构筑物。生产区布置1台100MVA的主变压器、SVG预制舱、户外GIS设备、35kV配电预制舱、事故油池、站内预留2回220kV出线架构位置(东南)、西北侧预留为储能建设场地等,各电气设备之间由电缆沟连接。

根据光伏电站项目储能配置要求,储能设备为本期装机容量的10%、场地按不低于装机容量的20%预留,额定功率下持续放电时间为2小时,满足储能布置要求。本次评价工程内容不包括外送输电线路和升压站内预留的储能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随意扩大施工区域、占用或破坏公益林、基本农田、天然林、乔木林地、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等生态敏感区,尤其是坝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

(2)针对本项目区制定适宜的“林光互补”模式具体实施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落实。光伏板下植被种植应多以当地常见植物种类为主,最大限度恢复区域植被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3)优化施工道路设计和布局,尽量缩短道路长度和减少边坡开挖,优化线形和坡度,减少土地占用和水土流失,合理制定道路恢复措施。施工活动应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或破坏植被,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或到非施工区活动。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理和监督工作,增进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严禁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并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5)为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碾压,项目施工材料和设备应分拆改用小型运输工具运输。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收集并保存,用于植被恢复覆土。暂时堆放的表层土应在升压站附近,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

(6)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主体工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及时利用开挖方进行场平或回填,减少堆放时间和面积。项目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优先选用环保型设备和材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绿色施工,有效降低扬尘和噪声对区域植被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7)光伏方阵区、主控楼和电缆槽施工前先进行表土清理并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按植被恢复要求进行平整翻松。对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尽量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补充。在太阳能光伏板周围不会遮挡处种植乔灌木和农作物,并注意乔、灌、花、草结合。太阳能电池板正下方部分宜布置喜阴的低小植物、农作物或草坪,并尽量保留原有的植被。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特别是在春季干旱多风的天气,应增加洒水量和次数。当风速过大时,应暂停有扬尘风险的施工作业。

(2)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封闭式或加盖篷布,避免运输物料或土方沿途散落。车辆运输沿线应低速行驶,保持道路清洁,对裸露场地应及时洒水降尘。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临时堆场遮盖篷布、施工开挖土方及时清运充填避免堆存等。

(4)建筑材料应采用苫布覆盖,防止风力扬尘,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如用防尘布或网覆盖、洒水湿化、袋装密封等,减少风力造成的扬尘。

(5)各施工场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域内非工程布设区进行覆土植被绿化,恢复场地生态功能;

(6)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确保规范管理。

(7)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3、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在施工临时场内的拌合区内各拌合点设置导流沟和废水临时收集沉淀池(各拌合点废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1m3),用于收集各拌合点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废水经过充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做砂石料拌合用水或场地的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2)升压站场地外围、道路两侧设置截洪沟,并在沟底末端设沉砂池,径流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和场内道路的洒水降尘。

(3)在施工临时场地内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1m3食堂废水隔油池和1个容积不小于40m3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8m3/d,按每5天清掏一次)。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施工期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4)合理规划和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挖方弃土堆置,防止雨水冲刷场地。

(5)施工期间优先完成截排水沟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做到施工期废水的雨污分流收集处理。

4、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序,禁止夜间施工,避开午间施工;控制施工场界噪声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范围内,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2)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在靠近居民点的光伏阵列支架施工时,尽量采用人工施工或其他低噪声施工方式;

(3)优先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进行事先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禁止入场施工。

(4)对强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和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分散安排噪声设备,固定的机械设备可采用入棚、建筑物或箱体隔声。

(5)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减小机械老化摩擦等运行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6)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规划物料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尽量避开敏感点集中分布区,在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7)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对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可搭简易棚围护降噪,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明确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和责任;并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群体的施工前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1)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应进行合理利用。项目产生的土石方优先回用于场地和道路填方、绿化覆土等,余量进入项目设计的弃渣场内,禁止乱弃渣。项目结束及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要求对临时表土堆场、弃渣场和临时施工场地等进行植被恢复。

(2)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应进行分类回收,尽可能实现资源利用。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将可利用部分运走外售,不可利用部分及时收集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乱堆乱倒。

(3)对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应进行妥善保管,在项目区内设置暂存区,施工完成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对车辆运输散体物时,应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沿途撒漏。

(5)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收集和管理,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燃料消耗和废气排放。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定期清洗抽油烟机。

(2)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结构,基础密闭处理,减少异味的产生和扩散。

(3)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和清运,避免垃圾腐烂产生异味和有害气体。

(4)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及时清扫场地和道路,防止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5)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增加绿化覆盖率,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降低道路扬尘和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1个0.5m3隔油池预处理)经1个4m3化粪池预处理,再送入1座规模为0.5m3/h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后,晴天时直接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灌溉,雨天时暂存于1个不小于4m3(可暂存7天的处理后达标废水)的中水暂存池,后用于晴天绿化补充水,不外排。

(2)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应在桶内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电池板下植被绿化灌溉,不外排。

(3)应定期对隔油池和化粪池进行清掏,并按照规定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建立并执行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加强现场巡逻检查,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3、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控制噪声强度,避免产生过大的噪声。

(2)合理规划升压站平面布置,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的传播和扩散,尤其是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降低对外界的影响。

(3)在站区内种植绿化隔离带,乔、灌木合理搭配,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强的树种,以减少噪声和其它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升压站运营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故障或异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

(1)废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中不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按一般固废处置和管理,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升压站内设置1间面积不小于10m3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损坏后的光伏电池板,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事故废油等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①在光伏区内箱式变压器下面均配备有约2m3的事故油池(集油坑),若箱变油泄漏时废油则直接进入事故池,逆变器泄漏采取围堵等措施后收集至就近事故池。主变压器基础四周设置容积为158.40m3的集油坑,集油坑与1座60m3事故油池经排油管道(球墨铸铁管)连接。集油坑和事故油池均用于收集变压器检修或事故废油,其容量可满足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的收集要求,事故油池中设置油水分离措施。集油坑或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重点防渗,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

②在升压站内设置1间面积为5m2的危险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按照种类、特性等设置暂存分区,贮存危险废物按照要求设置标志和标签、记录出入库暂存台账信息等,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排查处置事故隐患等。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存放于耐腐蚀、具有防渗漏措施的托盘或容器中,废机油用防漏容器收集暂存,进出要建立台账管理。

③变压器定期更换储油时,应提前预约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置,不在场内暂存。

(3)生活垃圾在项目办公生活区内设垃圾收集桶,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量少,一般不含特殊污染物,可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坑(容积为158.40m3)和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为60m3)。主变压器在维修和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由集油坑收集后,经球墨铸铁管至事故油池存放。

(2)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3)事故油池危废间须《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重点防渗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其他场地进行水泥硬化。

(4)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5)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

(6)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 (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为安全防护距离,应严格按照《 (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

(2)优化施工图设计,合理布设升压站电气等设备位置及进出线布局,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采用管型母线,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有效降低升压站内电磁环境影响。

(3)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4)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和金属配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尽量避免毛刺、尖角或凸出物出现,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5)减少因接触不良或表面锈蚀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加弹簧垫后,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以减少因接触不良引起火花放电。

(6)站内工作人员进行设备日常检修及维护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非工作任务需求或时间内禁止随意进入升压站生产区内活动;

(7)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位置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警告牌,标识警告和电磁防护,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和入内,禁止在输变电设施防护区内建设、搭建民房。

(8)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不涉及宾川县城镇开发边界。水务局出具的关于凤山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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