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的批复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的批复
永泰县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加强大樟溪沿线及县内水库大坝水位的监测,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 (略) 。
三、建设地点:嵩口镇规划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内容包括:新建管理房1座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300m2,并在大樟溪沿岸建设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3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7.67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 (略) 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嵩口镇人民政府等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9日
永泰县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加强大樟溪沿线及县内水库大坝水位的监测,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 (略) 。
三、建设地点:嵩口镇规划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内容包括:新建管理房1座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300m2,并在大樟溪沿岸建设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3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7.67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 (略) 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嵩口镇人民政府等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9日
永泰县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加强大樟溪沿线及县内水库大坝水位的监测,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 (略) 。
三、建设地点:嵩口镇规划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内容包括:新建管理房1座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300m2,并在大樟溪沿岸建设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3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7.67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 (略) 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嵩口镇人民政府等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9日
永泰县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加强大樟溪沿线及县内水库大坝水位的监测,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 (略) 。
三、建设地点:嵩口镇规划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嵩口镇防洪堤提升及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项目,内容包括:新建管理房1座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300m2,并在大樟溪沿岸建设大樟溪洪水预警中心。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3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7.67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 (略) 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嵩口镇人民政府等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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