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及配套设施修复工程项目的批复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及配套设施修复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泰县嵩阳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及配套设施修复工程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做好台风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及配套设施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嵩阳 (略) 。
三、建设地点:塘前乡赤鲤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对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台风灾后水毁项目进行修复,包括:修复产业园配套道路、管网、挡土墙约1.9公里,修复污水处理厂1座,垃圾转运站1座。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247.514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 (略) 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塘前乡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9日
永泰县嵩阳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及配套设施修复工程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做好台风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及配套设施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嵩阳 (略) 。
三、建设地点:塘前乡赤鲤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对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台风灾后水毁项目进行修复,包括:修复产业园配套道路、管网、挡土墙约1.9公里,修复污水处理厂1座,垃圾转运站1座。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247.514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 (略) 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塘前乡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9日
永泰县嵩阳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及配套设施修复工程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做好台风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及配套设施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嵩阳 (略) 。
三、建设地点:塘前乡赤鲤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对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台风灾后水毁项目进行修复,包括:修复产业园配套道路、管网、挡土墙约1.9公里,修复污水处理厂1座,垃圾转运站1座。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247.514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 (略) 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塘前乡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9日
永泰县嵩阳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及配套设施修复工程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做好台风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及配套设施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嵩阳 (略) 。
三、建设地点:塘前乡赤鲤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对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台风灾后水毁项目进行修复,包括:修复产业园配套道路、管网、挡土墙约1.9公里,修复污水处理厂1座,垃圾转运站1座。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247.514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 (略) 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塘前乡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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