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普洱市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 (略)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普洱市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建设地点:景谷县威远镇威远街村红毛树村民小组
一、地块基本信息
(略) 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景谷县威远镇威远街村红毛树村民小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0°40′57.760″、北纬23°29′49.160″,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详见附件3),地块用地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地块相关资料收集情况,项目地块在2011年-2022年为农用地、耕地,未建设过工业企业,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6个行业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拟将项目地块变更为教育用地。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的审核意见》,该项目已列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项目用地为农用地、耕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各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合理,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详见附件4)。
项目地块占地面积99182.21m2,拟用于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教学楼、体育馆和礼堂、图书馆综合楼、400米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器械场地、男生宿舍、女生宿舍、学生食堂餐厅、大门值班室、设备房等。
二、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可以确定:由于该地块后续将作为教育用地,为了对项目区土壤污染情况做初步了解,本次土壤共布设了10个检测点位,调查地块点位各检测因子检出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故调查地块未受到污染,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作为教育用地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 (略)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普洱市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建设地点:景谷县威远镇威远街村红毛树村民小组
一、地块基本信息
(略) 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景谷县威远镇威远街村红毛树村民小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0°40′57.760″、北纬23°29′49.160″,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详见附件3),地块用地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地块相关资料收集情况,项目地块在2011年-2022年为农用地、耕地,未建设过工业企业,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6个行业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拟将项目地块变更为教育用地。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景谷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的审核意见》,该项目已列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项目用地为农用地、耕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各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合理,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详见附件4)。
项目地块占地面积99182.21m2,拟用于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教学楼、体育馆和礼堂、图书馆综合楼、400米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器械场地、男生宿舍、女生宿舍、学生食堂餐厅、大门值班室、设备房等。
二、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可以确定:由于该地块后续将作为教育用地,为了对项目区土壤污染情况做初步了解,本次土壤共布设了10个检测点位,调查地块点位各检测因子检出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故调查地块未受到污染,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作为教育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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