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中医医院医用电子加速器及DSA装置应用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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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中医医院医用电子加速器及DSA装置应用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黄 (略) 医用电子加速器及DSA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淮河西路以北、灵山路(规划路)以西
建设单位: 青岛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8日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淮河西路以北、灵山路(规划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黄 (略) 门诊医技病房楼地下二层北侧放疗科加速器机房内安装1台医用电子加速器;在门诊医技病房楼四层手术室内、二层手术室内,分别安装1台DSA装置(共6台),用于介入放射诊疗。加速器机房及DSA室各墙体及防护门均采用实体屏蔽措施,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射线能量分为10MW、6MW两档,最大电子线能量为20MeV;DSA装置最大管电压均为125kV、最大管电流均为1000mA;各辐射装置均为Ⅱ类射线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略) 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人员,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场所使用规定、装置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二)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严格落实《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
等文件中的辐射防护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与安全防护措施、辐射监测方案,落实分区管理、实体屏蔽和通风设施、设置联锁装置、警示标志等。周边辐射水平和人员所受年有效剂量须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有关要求,避免对人员造成辐射伤害。
(三)做好辐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要求,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配备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确保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X射线与空气作用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等非放射性气体。加速器机房设置强制排风系统,总排风口位于机房 (略) 院内绿化区内,换气次数不小于4次/h;介入中心DSA1室-4室、手术部14号手术室、内镜中心ERCP手术室内均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管道经各室侧墙穿出并与所在楼座排风管道相连,穿墙口处设置铅百叶窗(与墙体等效铅当量),废气通过风井在楼顶上部排风口排放至外环境。
(五)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运行过程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检修状态下排放的冷却水含有放射性核素主要为15O、16N,半衰期分别为2.1min和7.3s,于200L铅罐内放置24小 (略) 污水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能力1200m3/d,采用“二级生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用电子加速器准直器、束流阻止器及加速器靶经长期照射后具有放射性,更换或退役时委托有放射性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辐射事故,须立即采取切断射线装置电源等措施,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 黄 (略) 医用电子加速器及DSA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淮河西路以北、灵山路(规划路)以西
建设单位: 青岛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8日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淮河西路以北、灵山路(规划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黄 (略) 门诊医技病房楼地下二层北侧放疗科加速器机房内安装1台医用电子加速器;在门诊医技病房楼四层手术室内、二层手术室内,分别安装1台DSA装置(共6台),用于介入放射诊疗。加速器机房及DSA室各墙体及防护门均采用实体屏蔽措施,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射线能量分为10MW、6MW两档,最大电子线能量为20MeV;DSA装置最大管电压均为125kV、最大管电流均为1000mA;各辐射装置均为Ⅱ类射线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略) 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人员,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场所使用规定、装置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二)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严格落实《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
等文件中的辐射防护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与安全防护措施、辐射监测方案,落实分区管理、实体屏蔽和通风设施、设置联锁装置、警示标志等。周边辐射水平和人员所受年有效剂量须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有关要求,避免对人员造成辐射伤害。
(三)做好辐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要求,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配备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确保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X射线与空气作用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等非放射性气体。加速器机房设置强制排风系统,总排风口位于机房 (略) 院内绿化区内,换气次数不小于4次/h;介入中心DSA1室-4室、手术部14号手术室、内镜中心ERCP手术室内均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管道经各室侧墙穿出并与所在楼座排风管道相连,穿墙口处设置铅百叶窗(与墙体等效铅当量),废气通过风井在楼顶上部排风口排放至外环境。
(五)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医用电子加速器运行过程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检修状态下排放的冷却水含有放射性核素主要为15O、16N,半衰期分别为2.1min和7.3s,于200L铅罐内放置24小 (略) 污水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能力1200m3/d,采用“二级生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用电子加速器准直器、束流阻止器及加速器靶经长期照射后具有放射性,更换或退役时委托有放射性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辐射事故,须立即采取切断射线装置电源等措施,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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