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振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振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 (略) 兴宾区振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兴宾区振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兴宾区凤凰镇陈塘社区清塘新村那满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1.45亩,主要建设3栋猪舍、堆肥场、污水处理区、无害化处理间、管理用房等及配套的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常年存栏肉猪5500头,出栏肉猪11000头。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兴宾区振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单位地址: (略) 兴宾区凤凰镇陈塘村民委清塘新村50号
联系人:韦总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http://**_8_SDJlQ?pwd=okqe提取码:okqe),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 (略) 兴宾区振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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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 (略) 兴宾区振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兴宾区振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兴宾区凤凰镇陈塘社区清塘新村那满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1.45亩,主要建设3栋猪舍、堆肥场、污水处理区、无害化处理间、管理用房等及配套的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常年存栏肉猪5500头,出栏肉猪11000头。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兴宾区振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单位地址: (略) 兴宾区凤凰镇陈塘村民委清塘新村50号
联系人:韦总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http://**_8_SDJlQ?pwd=okqe提取码:okqe),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 (略) 兴宾区振业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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