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 *@*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邮编:*
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生环阳复〔2023〕17号 | 2023年10月7日 | |
2 | 昆生环阳复〔2023〕18号 | 2023年10月23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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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邮编:*
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生环阳复〔2023〕17号 | 2023年10月7日 | |
2 | 昆生环阳复〔2023〕18号 | 2023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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