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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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 (略) 《副产盐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副产盐酸资源化利用项目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化工园区

广安 (略)

重庆环科源 (略)

项目在广安 (略) 综合处置厂现有厂区内新建盐酸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副产盐酸资源化利用规模为10万吨/年,用于生产无水氯化钙和固体聚合氯化铝,同时新建部分公辅工程及仓储配套,其余配套工程依托现有设施。项目采用柔性生产模式,无水氯化钙最大产能45850吨,固体水处理剂聚氯化铝最大产能34870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以及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环评要求项目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措施:(1)施工现场架设2.5~3m围墙,封闭施工现场;(2)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外架拆除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对密目安全网进行冲洗,拆除过程中密目安全网不得向下抛掷,必须集中打包吊运;(3)施工现场进出口、施工便道和砂、石堆场等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施工道路进出口处设置自动洗车槽、排水设施,进出车辆必须清洗,不得把泥土带出工地, (略) 政道路扬尘;(4)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区域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采取洒水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扬尘;(5)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进出的道路,应定期洒水清扫,并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6)施工现场设置加工房,对施工切割、打磨等进行密闭作业,减少扬尘外溢;(7)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清理,垃圾堆场应与材料堆放场分开或封闭或严密覆盖;(8)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沙石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者采用防尘布覆盖,最好是密闭存储;(9)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10)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否则不允许其驶入工地;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工地;(11)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时注意检查、救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在装修油漆期间,施工单位需采用环保型油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二)施工废水。本项目采用商砼,施工现场只进行少量的灰浆拌合(用于少量配套设施砌筑使用),灰浆拌和系统废水来源于灰浆转筒和料罐的冲洗,悬浮物含量较高,需修建沉降池,使悬浮物沉淀后重复利用(可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人工运输水泥砂浆时应避免泄漏,泄漏水泥砂浆应及时清理,运浆容器等工休时尽量集中放置,及时清洗,冲洗水引入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小部分在项目区内进行清洗和修理的施工机械、车辆所产生的含油废水或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流,可用容器收集后回收利用,以防止油污染。生活污水设置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

(三)施工固废。施工固废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浆、水泥、铁屑等建筑垃圾、以及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混凝土废料、废砖、含砖砂石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当地制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施工噪声。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量选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吸声、隔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方法降低噪声;项目施工现场应采用屏蔽外脚手架,尽量屏蔽主体施工噪声;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合理安排原材料及建渣等运输路线及时间周期,尽量减小对沿途学校、集中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混凝土施工时应搭设简易棚将混凝土泵及搅拌车围起来,并加强对混凝土泵的维修保养;禁止混凝土罐车高速运行,停车卸料时应熄火,并禁止鸣笛;混凝土施工作业层四周应设密目网防护,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振捣混凝土应采取措施降低振捣工具产生的噪声污染;总体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及使用时序,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缓解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减小噪声对项目周边及车辆运输沿线的影响;建筑施工因特殊情况(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确需夜间及午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向当地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予以公告;要求施工单位昼间加强对噪声源的管理,夜间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要求,凡是噪声达到85dB(A)及以上的作业,均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得大声喧哗,塔吊指挥采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控制人为噪声;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对木工、钢筋加工等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隔声棚的尺寸高应超过设备1.5m以上,墙长要能使噪声敏感点阻隔在噪声发射角以外;钢制模板在使用、拆卸、装卸等过程中,尽可能地轻拿轻放,以免模板相互碰撞产生噪声。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反应废气、干燥废气和包装废气等,其中投料粉尘和反应废气经三级喷淋吸收塔(两级石灰水碱洗+水洗)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先进入旋风分离器进行气固分离(固体返回流化床造粒干燥机重新干燥造粒),然后回收余热器后与包装废气一并进入尾气吸收塔(吸收液为液体产品)进行充分洗涤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项目氯化钙和聚合氯化铝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设备清洗水全部回用与各自产品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1.8m3/d依托现有生化池处理,满足新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新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至渠江。

(三)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渣、设备清洗废渣均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交由厂家回收;废滤布外售废品回收站;化粪池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固废,交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分类处置后,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流化床造粒干燥机、螺旋输送机、提升机、各种泵等机械设备。项目设备运行噪声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较强噪声源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空压机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③震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④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落料、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注意改善其流畅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⑤总图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利用距离衰减,通过一系列噪声综合治理后,使生产线设备噪声值降低了10-25dB(A);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评价要求项目对盐酸资源化利用车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采用2mm人工防渗材料+P8等级抗渗混凝土处理,污水管道采用防腐管道,定期进行地下水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避免项目泄漏事故时,泄漏物料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污染:生产车间设截流沟用于液体物料泄漏和事故情况下废水的截留。项目的建(构)筑物布置、生产火灾类别、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应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年修订)等要求执行,在施工中必须按图施工,保证设计中的防火间距及其他间距要求。为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事故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从原料的输入、加工、直至产品的输出,所有可燃物料始终密闭在各类设备和管道中,各个连接处采用可靠的密封措施。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及SIS系统,以实现工艺装置安全、稳定地运行。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设雨水排水管网并配套完善的初期雨水收集和截断系统,全厂设置1个雨水排口,厂区初期雨水不得外排。生产车间四周设有导流设施,用于非正常及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或废液导入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中。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事故应急池连接口,将事故废水引入;雨、污管道出口设切断阀,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评价要求:企业必须做好雨污出口控制、封堵系统以及事故应急池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应急处理要求。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303-*-04-01-*】FGQB-0076号)。

解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 (略) 《副产盐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副产盐酸资源化利用项目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化工园区

广安 (略)

重庆环科源 (略)

项目在广安 (略) 综合处置厂现有厂区内新建盐酸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副产盐酸资源化利用规模为10万吨/年,用于生产无水氯化钙和固体聚合氯化铝,同时新建部分公辅工程及仓储配套,其余配套工程依托现有设施。项目采用柔性生产模式,无水氯化钙最大产能45850吨,固体水处理剂聚氯化铝最大产能34870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以及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环评要求项目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措施:(1)施工现场架设2.5~3m围墙,封闭施工现场;(2)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外架拆除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对密目安全网进行冲洗,拆除过程中密目安全网不得向下抛掷,必须集中打包吊运;(3)施工现场进出口、施工便道和砂、石堆场等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施工道路进出口处设置自动洗车槽、排水设施,进出车辆必须清洗,不得把泥土带出工地, (略) 政道路扬尘;(4)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区域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采取洒水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扬尘;(5)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进出的道路,应定期洒水清扫,并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6)施工现场设置加工房,对施工切割、打磨等进行密闭作业,减少扬尘外溢;(7)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清理,垃圾堆场应与材料堆放场分开或封闭或严密覆盖;(8)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沙石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者采用防尘布覆盖,最好是密闭存储;(9)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10)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否则不允许其驶入工地;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工地;(11)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时注意检查、救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在装修油漆期间,施工单位需采用环保型油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二)施工废水。本项目采用商砼,施工现场只进行少量的灰浆拌合(用于少量配套设施砌筑使用),灰浆拌和系统废水来源于灰浆转筒和料罐的冲洗,悬浮物含量较高,需修建沉降池,使悬浮物沉淀后重复利用(可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人工运输水泥砂浆时应避免泄漏,泄漏水泥砂浆应及时清理,运浆容器等工休时尽量集中放置,及时清洗,冲洗水引入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小部分在项目区内进行清洗和修理的施工机械、车辆所产生的含油废水或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流,可用容器收集后回收利用,以防止油污染。生活污水设置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

(三)施工固废。施工固废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浆、水泥、铁屑等建筑垃圾、以及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混凝土废料、废砖、含砖砂石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当地制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施工噪声。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量选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吸声、隔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方法降低噪声;项目施工现场应采用屏蔽外脚手架,尽量屏蔽主体施工噪声;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合理安排原材料及建渣等运输路线及时间周期,尽量减小对沿途学校、集中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混凝土施工时应搭设简易棚将混凝土泵及搅拌车围起来,并加强对混凝土泵的维修保养;禁止混凝土罐车高速运行,停车卸料时应熄火,并禁止鸣笛;混凝土施工作业层四周应设密目网防护,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振捣混凝土应采取措施降低振捣工具产生的噪声污染;总体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及使用时序,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缓解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减小噪声对项目周边及车辆运输沿线的影响;建筑施工因特殊情况(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确需夜间及午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向当地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予以公告;要求施工单位昼间加强对噪声源的管理,夜间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要求,凡是噪声达到85dB(A)及以上的作业,均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得大声喧哗,塔吊指挥采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控制人为噪声;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对木工、钢筋加工等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隔声棚的尺寸高应超过设备1.5m以上,墙长要能使噪声敏感点阻隔在噪声发射角以外;钢制模板在使用、拆卸、装卸等过程中,尽可能地轻拿轻放,以免模板相互碰撞产生噪声。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反应废气、干燥废气和包装废气等,其中投料粉尘和反应废气经三级喷淋吸收塔(两级石灰水碱洗+水洗)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先进入旋风分离器进行气固分离(固体返回流化床造粒干燥机重新干燥造粒),然后回收余热器后与包装废气一并进入尾气吸收塔(吸收液为液体产品)进行充分洗涤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项目氯化钙和聚合氯化铝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设备清洗水全部回用与各自产品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1.8m3/d依托现有生化池处理,满足新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新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至渠江。

(三)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渣、设备清洗废渣均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交由厂家回收;废滤布外售废品回收站;化粪池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固废,交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分类处置后,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流化床造粒干燥机、螺旋输送机、提升机、各种泵等机械设备。项目设备运行噪声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较强噪声源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空压机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③震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④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落料、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注意改善其流畅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⑤总图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利用距离衰减,通过一系列噪声综合治理后,使生产线设备噪声值降低了10-25dB(A);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评价要求项目对盐酸资源化利用车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采用2mm人工防渗材料+P8等级抗渗混凝土处理,污水管道采用防腐管道,定期进行地下水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避免项目泄漏事故时,泄漏物料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污染:生产车间设截流沟用于液体物料泄漏和事故情况下废水的截留。项目的建(构)筑物布置、生产火灾类别、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应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年修订)等要求执行,在施工中必须按图施工,保证设计中的防火间距及其他间距要求。为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事故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从原料的输入、加工、直至产品的输出,所有可燃物料始终密闭在各类设备和管道中,各个连接处采用可靠的密封措施。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及SIS系统,以实现工艺装置安全、稳定地运行。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设雨水排水管网并配套完善的初期雨水收集和截断系统,全厂设置1个雨水排口,厂区初期雨水不得外排。生产车间四周设有导流设施,用于非正常及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或废液导入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中。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事故应急池连接口,将事故废水引入;雨、污管道出口设切断阀,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评价要求:企业必须做好雨污出口控制、封堵系统以及事故应急池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应急处理要求。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303-*-04-01-*】FGQB-0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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