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服务中心(*)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略) (略) 2000吨稀土金属生产用稀土电解质项目 | (略) 昆都仑区金属深加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略) | 亿特利 (略) | 本项 (略) 昆都仑区金属深加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略) 现有闲置1200m2生产车间布设生产设备,新建1条稀土金属电解质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为利用旧厂房新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以氧化镨钕、氧化镧铈、氧化镧、氧化铈、氧化钕、氟化钆、氟化氢等为原料,通过氟化反应生成稀土金属电解质,生产规模为2000吨稀土氟化物(其中氟化镨钕780吨/年、氟化镧铈300吨/年、氟化镧250吨/年、氟化铈200吨/年、氟化钕300吨/年、氟化钆30吨/年、氟化钬20吨/年、氟化镝80吨/年、氟化铽20吨/年、氟化镨20吨/年)。项目涉及到的主要生产设备有氟化炉、氢氟酸储罐、喷淋设备、搅拌反应罐、板框压滤机等。项目运行过程中供水、供电、办公、原辅料储存等公辅设施以及固体废物存储均利用和依托玺骏稀土厂区现有设施。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1.3%,总占地面积1200m2 。 | (一)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氧化稀土投料废气、氧化钙投料废气、产品包装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氟化炉开炉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及氟化物;氢氟酸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无水氟化氢冷凝过程产生的不凝气污染物为氟化氢,以上废气通过对应的集气罩或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除氟净化喷淋塔,经两级碱喷淋净化后由1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和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喷淋塔净化废水、氟化炉间接冷却循环水、板框压滤机压滤废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及压滤渣(成分氟化钙),废包装袋及压滤渣,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防雨、防漏条件未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因此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改造,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相关规定后进行暂存。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五)总量和区域削减: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废气排放,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COD和NH3排放量,因此,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本项目颗粒物产生量为1.486t/a,根据《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情2022年12月和1-12 (略) 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文件中环境空气质量统计资料,2022年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为不达标区域,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23年污梁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47号)中不达标工业园区内的新增大气污染物在园区内实施二倍削减相关要求,需对本项目新增污染物颗粒物进行2倍削减。本项 (略) 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出具的《 (略) (略) 2000吨稀土金属生产用稀土电解质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分配的意见》,将包钢稀土钢板材8#高炉环境除尘提标改造项目削减量当中的颗粒物2.972吨/年分配给本项目,符合2倍削减要求。 (六)清洁生产:本项目生产中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均属于清洁能源,通过建设项目清洁生产的分析与评价,该项目采取了能够体现清洁生产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等,均可很大限度地削减污染物的排放,减轻企业末端“三废”治理的压力,同时企业也从节能降耗中获取经济效益。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环境安全风险因素有氟化氢、废润滑油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及火灾爆炸事故。根据调查,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氢氟酸储罐泄漏。根据环评预测分析,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氢氟酸储罐泄漏氟化氢气体下风向落地最大浓度为0.608mg/m3,未超出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浓度值(36mg/m3)及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浓度值(20mg/m3),出现距离为下风向135m,未超出厂区区域,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停产,疏散泄漏源周围的人群,保证将风险控制在厂区内。 本项目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合理布置全厂总图,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加强设备与管道的管理与维修,设置报警系统;事故废水采取三级防控措施;地下水风险防范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加强污染监控和应急响应;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八)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服务中心(*)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略) (略) 2000吨稀土金属生产用稀土电解质项目 | (略) 昆都仑区金属深加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略) | 亿特利 (略) | 本项 (略) 昆都仑区金属深加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略) 现有闲置1200m2生产车间布设生产设备,新建1条稀土金属电解质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为利用旧厂房新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以氧化镨钕、氧化镧铈、氧化镧、氧化铈、氧化钕、氟化钆、氟化氢等为原料,通过氟化反应生成稀土金属电解质,生产规模为2000吨稀土氟化物(其中氟化镨钕780吨/年、氟化镧铈300吨/年、氟化镧250吨/年、氟化铈200吨/年、氟化钕300吨/年、氟化钆30吨/年、氟化钬20吨/年、氟化镝80吨/年、氟化铽20吨/年、氟化镨20吨/年)。项目涉及到的主要生产设备有氟化炉、氢氟酸储罐、喷淋设备、搅拌反应罐、板框压滤机等。项目运行过程中供水、供电、办公、原辅料储存等公辅设施以及固体废物存储均利用和依托玺骏稀土厂区现有设施。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1.3%,总占地面积1200m2 。 | (一)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氧化稀土投料废气、氧化钙投料废气、产品包装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氟化炉开炉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及氟化物;氢氟酸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无水氟化氢冷凝过程产生的不凝气污染物为氟化氢,以上废气通过对应的集气罩或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除氟净化喷淋塔,经两级碱喷淋净化后由1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和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喷淋塔净化废水、氟化炉间接冷却循环水、板框压滤机压滤废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及压滤渣(成分氟化钙),废包装袋及压滤渣,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防雨、防漏条件未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因此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改造,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相关规定后进行暂存。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五)总量和区域削减: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废气排放,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COD和NH3排放量,因此,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本项目颗粒物产生量为1.486t/a,根据《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情2022年12月和1-12 (略) 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文件中环境空气质量统计资料,2022年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为不达标区域,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2023年污梁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47号)中不达标工业园区内的新增大气污染物在园区内实施二倍削减相关要求,需对本项目新增污染物颗粒物进行2倍削减。本项 (略) 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出具的《 (略) (略) 2000吨稀土金属生产用稀土电解质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分配的意见》,将包钢稀土钢板材8#高炉环境除尘提标改造项目削减量当中的颗粒物2.972吨/年分配给本项目,符合2倍削减要求。 (六)清洁生产:本项目生产中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均属于清洁能源,通过建设项目清洁生产的分析与评价,该项目采取了能够体现清洁生产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等,均可很大限度地削减污染物的排放,减轻企业末端“三废”治理的压力,同时企业也从节能降耗中获取经济效益。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环境安全风险因素有氟化氢、废润滑油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及火灾爆炸事故。根据调查,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氢氟酸储罐泄漏。根据环评预测分析,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氢氟酸储罐泄漏氟化氢气体下风向落地最大浓度为0.608mg/m3,未超出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浓度值(36mg/m3)及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浓度值(20mg/m3),出现距离为下风向135m,未超出厂区区域,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停产,疏散泄漏源周围的人群,保证将风险控制在厂区内。 本项目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合理布置全厂总图,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加强设备与管道的管理与维修,设置报警系统;事故废水采取三级防控措施;地下水风险防范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加强污染监控和应急响应;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八)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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