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永祥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机制粗砂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宜黄县永祥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机制粗砂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黄县军峰路与学府路交叉处,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区窗口(*)


项目名称

宜黄县 (略) 机制粗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黄县二都镇河口村官山坪沙场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黄县 (略) 机制粗砂生产项 (略) (略) 宜黄县二都镇河口村官山坪沙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9′39.938″,北纬27°23′42.972″,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建筑废弃物为原辅材料,经投料、破碎、筛分、洗砂、脱水、入库等工序生产机制粗砂。

产品方案:年产30万吨机制粗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破碎筛分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投料、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车间封闭、湿式生产、地面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颗粒物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经压滤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给料机、振动筛、圆锥破、制砂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75-90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及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及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清运;泥饼及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及含油固废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新建1个一般固废间(70m2)和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5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来源: (略) 宜黄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黄县军峰路与学府路交叉处,宜黄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区窗口(*)


项目名称

宜黄县 (略) 机制粗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黄县二都镇河口村官山坪沙场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黄县 (略) 机制粗砂生产项 (略) (略) 宜黄县二都镇河口村官山坪沙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9′39.938″,北纬27°23′42.972″,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以建筑废弃物为原辅材料,经投料、破碎、筛分、洗砂、脱水、入库等工序生产机制粗砂。

产品方案:年产30万吨机制粗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破碎筛分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投料、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车间封闭、湿式生产、地面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颗粒物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经压滤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给料机、振动筛、圆锥破、制砂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75-90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及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范围内。

(四)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及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清运;泥饼及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及含油固废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新建1个一般固废间(70m2)和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5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来源: (略) 宜黄生态环境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