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煤矿安全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煤矿安全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淮南矿业(集团) (略) 潘二煤矿安全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充分了解和采纳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潘二煤 (略) (略) 北部潘集区泥河镇境内,行政 (略) 潘集区所辖,矿井 (略) 政府所在地洞山约25km。
原潘二煤矿于1989年12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2.1Mt/a,2020年核定能力3.8Mt/a;原潘四东煤矿设计生产能力2.4Mt/a,矿井于2008年3月投产。2019~2021年潘二煤矿和潘四东煤矿进行了资源整合,整合后为潘二煤矿,生产能力为5.0Mt/a,分为潘二区和潘四东区。目前全矿井共有8个井筒,5进3回,其中潘二区有5个井筒,分别为副井、主井、西进风井、西回风井和东回风井;潘四东区有3个井筒,分别为副井、主井、中央风井。矿井目前正常维持3个综采工作面生产,其中潘二区2个,潘四东区1个。潘二矿目前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为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保证矿井正常接替、开采优质资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次安全改建工程移交井巷工程包括中央风井井筒(6.5m)、中央风井井底车场、中央回风石门(一),移交工程量总计1912.2m。新增中央风井通风机房、灌浆站、注氮站、瓦斯抽采站等土建及安装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潘二区工业场地110kV变电所、压风机房及潘四东区压风机房。南西风井工广煤柱采区及潘四东区增补回风石门等工程不在本次工程移交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本次公告提供了《淮南矿业(集团) (略) 潘二煤矿安全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1),如需查看纸质版报告书可到公众参与接待地址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范围为矿区范围内及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关心本项目的机关、团体、个人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为期10个工作日。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 (略) 潘二煤矿
联系人:裴磊 ,电话:*/0554-*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潘集区泥河镇潘二煤矿,邮编:*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煤炭工业合 (略) (略)
地址: (略) 阜阳北路355号 邮 编:*
联系人:曹工 Email:*@*q.com
电 话:* / 0551—*
3、公众参与接待地址:淮南矿业(集团) (略) 潘二煤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淮南矿业(集团) (略) 潘二煤矿安全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充分了解和采纳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潘二煤 (略) (略) 北部潘集区泥河镇境内,行政 (略) 潘集区所辖,矿井 (略) 政府所在地洞山约25km。
原潘二煤矿于1989年12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2.1Mt/a,2020年核定能力3.8Mt/a;原潘四东煤矿设计生产能力2.4Mt/a,矿井于2008年3月投产。2019~2021年潘二煤矿和潘四东煤矿进行了资源整合,整合后为潘二煤矿,生产能力为5.0Mt/a,分为潘二区和潘四东区。目前全矿井共有8个井筒,5进3回,其中潘二区有5个井筒,分别为副井、主井、西进风井、西回风井和东回风井;潘四东区有3个井筒,分别为副井、主井、中央风井。矿井目前正常维持3个综采工作面生产,其中潘二区2个,潘四东区1个。潘二矿目前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为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保证矿井正常接替、开采优质资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次安全改建工程移交井巷工程包括中央风井井筒(6.5m)、中央风井井底车场、中央回风石门(一),移交工程量总计1912.2m。新增中央风井通风机房、灌浆站、注氮站、瓦斯抽采站等土建及安装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潘二区工业场地110kV变电所、压风机房及潘四东区压风机房。南西风井工广煤柱采区及潘四东区增补回风石门等工程不在本次工程移交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本次公告提供了《淮南矿业(集团) (略) 潘二煤矿安全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1),如需查看纸质版报告书可到公众参与接待地址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范围为矿区范围内及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关心本项目的机关、团体、个人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为期10个工作日。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 (略) 潘二煤矿
联系人:裴磊 ,电话:*/0554-*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潘集区泥河镇潘二煤矿,邮编:*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煤炭工业合 (略) (略)
地址: (略) 阜阳北路355号 邮 编:*
联系人:曹工 Email:*@*q.com
电 话:* / 0551—*
3、公众参与接待地址:淮南矿业(集团) (略) 潘二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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