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氢能源功能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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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氢能源功能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东 (略) 氢能源功能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氢能源功能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经开区产业发展园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东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东 (略) 位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为四川东材 (略) 的子公司,历年来*续实施了“年产3万吨无卤永久高阻燃聚酯生产线项目”等项目, (略) 场发展需求,大力发展质子交换膜产业,拟在现有厂区6号厂房2层(面积2643.70平方米)内实施氢能源功能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新建1条质子交换膜生产线、1条质子交换膜试验线及配套的工艺、研发、检测设备,其余公用工程(原料库、冷却塔、供热系统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危废库房、事故池等)均依托厂区已建设施。

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依托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车间地坪清洗水、冷冻机组定期排水进入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塘汛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尽量密闭,废气分类收集处理。生产设备均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投料、搅拌、涂布、贴合、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分子筛转轮系统吸附处理后再与烘干废气引入RTO焚烧炉处理后由28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及RTO炉尾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及有机废气须分别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限值要求。同时企业须加强储罐、传输管道的管理维护,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根据报告书核算,以厂房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居民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烘箱、牵引系统、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产品、废膜、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理;废溶剂包装桶、设备剥离树脂杂物、设备清洗废液、料浆过滤滤渣、料浆过滤滤网、试验废浆料、废分子筛等危废分区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化仓库、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工程设计规范及安评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设置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和自动联锁系统,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导流沟、应急事故池等设施的建设,确保应急废水、泄漏物等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物料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泄露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具文(川投资备[2202-*-07-02-*]JXQB-002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环境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2015〕176号)及《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企业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川2 (略) 不动产权第*号),项目占地范围内为工业用地。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东 (略) 氢能源功能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氢能源功能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经开区产业发展园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东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东 (略) 位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为四川东材 (略) 的子公司,历年来*续实施了“年产3万吨无卤永久高阻燃聚酯生产线项目”等项目, (略) 场发展需求,大力发展质子交换膜产业,拟在现有厂区6号厂房2层(面积2643.70平方米)内实施氢能源功能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新建1条质子交换膜生产线、1条质子交换膜试验线及配套的工艺、研发、检测设备,其余公用工程(原料库、冷却塔、供热系统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危废库房、事故池等)均依托厂区已建设施。

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依托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车间地坪清洗水、冷冻机组定期排水进入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塘汛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尽量密闭,废气分类收集处理。生产设备均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投料、搅拌、涂布、贴合、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分子筛转轮系统吸附处理后再与烘干废气引入RTO焚烧炉处理后由28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及RTO炉尾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及有机废气须分别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限值要求。同时企业须加强储罐、传输管道的管理维护,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根据报告书核算,以厂房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居民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烘箱、牵引系统、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产品、废膜、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理;废溶剂包装桶、设备剥离树脂杂物、设备清洗废液、料浆过滤滤渣、料浆过滤滤网、试验废浆料、废分子筛等危废分区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化仓库、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工程设计规范及安评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设置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和自动联锁系统,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导流沟、应急事故池等设施的建设,确保应急废水、泄漏物等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物料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泄露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具文(川投资备[2202-*-07-02-*]JXQB-002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环境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2015〕176号)及《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企业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川2 (略) 不动产权第*号),项目占地范围内为工业用地。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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