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徐泾等镇2019年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徐泾等镇2019年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782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徐泾等镇2019年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青水项〔2023〕59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
(一)为了保护邻近道路,原则同意将吊塘江桩号N2+639~N2+948由原设计密排木桩变更方桩+塑钢板桩护岸。
(二)由于村民房屋和坟墓无法腾地,原则同意吊塘江桩号N0+388~N0+582、 N0+63l~N0+690、 NO+772~N0+805、Nl+164~Nl+313等4个岸段由原设计连锁块护坡+方桩护岸调整为连锁块护坡+木桩护岸, 共计435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取消凤溪塘新开河段(护岸573米、土方开挖(外运)1965.62立方米、土方开挖(近堆)535.96立方米、土方回填459.85立方米)及凤溪塘桥1座;取消宅外火车浜支河箱涵及实地开河工程量(护岸147米,取消新开河土方148立方米);取消罗家浪浜桥1座、杨巷河桥1座、叙南周家浜涵闸1座;另外取消其他*域控制范围内的工程量(*域绿化*.52平方米、斜坡绿化*.57平方米、防汛通道11795.29平方米、吊塘江1~4#桥、摇撸江桥、钱家石桥江桥)。
(二)由于杜泾江沿线两处工业园区地块已出让,为避免重复建设,故取消相应工程量,共取消护岸206米、土方疏浚(外运)503.70立方米、土方开挖(近堆)604.04立方米、土方回填518.27立方米。
(三)由于华新镇近期拟对陈家村江(苏州河~宝丰路段)河道两侧进行混排口分流改造,故取消本工程陈家村江沿河截污工程。
(四)因涉及企业、居民场地和树木无法搬迁腾地,原则同意取消凤溪塘桩号W0+378~W0+565段185米护岸;取消吊塘江桩号S0+432~S0+690、N0+582~N0+631、N0+690~N0+772、N0+805~N0+934、N1+099~1+164等5个岸段共计583米护岸;取消钱家石桥江桩号W0+115~W0+482段367米护岸;取消杨巷港桩号C0+000~N0+390.8段390.8米护岸及疏浚土方4086.75立方米;取消胡家桥港448米干砌块石护岸生态化改造、土方开挖604.77立方米、土方回填435.34立方米、土方外运169.43立方米;取消砖窑泾桩号N1+533~N1+596段63米护岸。
(五)由于部分岸段挡墙坍塌,原则同意陈家村江新增128米挡墙修复,采用倒"L"型钢筋砼挡墙,基础采用两排木桩加固;凤溪塘新增72米方桩+塑钢板桩护岸。
(六)杨春河土坝拆除后无通行需求,取消新建桥梁1座。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印发
沪水务〔2023〕782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徐泾等镇2019年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青水项〔2023〕59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
(一)为了保护邻近道路,原则同意将吊塘江桩号N2+639~N2+948由原设计密排木桩变更方桩+塑钢板桩护岸。
(二)由于村民房屋和坟墓无法腾地,原则同意吊塘江桩号N0+388~N0+582、 N0+63l~N0+690、 NO+772~N0+805、Nl+164~Nl+313等4个岸段由原设计连锁块护坡+方桩护岸调整为连锁块护坡+木桩护岸, 共计435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取消凤溪塘新开河段(护岸573米、土方开挖(外运)1965.62立方米、土方开挖(近堆)535.96立方米、土方回填459.85立方米)及凤溪塘桥1座;取消宅外火车浜支河箱涵及实地开河工程量(护岸147米,取消新开河土方148立方米);取消罗家浪浜桥1座、杨巷河桥1座、叙南周家浜涵闸1座;另外取消其他*域控制范围内的工程量(*域绿化*.52平方米、斜坡绿化*.57平方米、防汛通道11795.29平方米、吊塘江1~4#桥、摇撸江桥、钱家石桥江桥)。
(二)由于杜泾江沿线两处工业园区地块已出让,为避免重复建设,故取消相应工程量,共取消护岸206米、土方疏浚(外运)503.70立方米、土方开挖(近堆)604.04立方米、土方回填518.27立方米。
(三)由于华新镇近期拟对陈家村江(苏州河~宝丰路段)河道两侧进行混排口分流改造,故取消本工程陈家村江沿河截污工程。
(四)因涉及企业、居民场地和树木无法搬迁腾地,原则同意取消凤溪塘桩号W0+378~W0+565段185米护岸;取消吊塘江桩号S0+432~S0+690、N0+582~N0+631、N0+690~N0+772、N0+805~N0+934、N1+099~1+164等5个岸段共计583米护岸;取消钱家石桥江桩号W0+115~W0+482段367米护岸;取消杨巷港桩号C0+000~N0+390.8段390.8米护岸及疏浚土方4086.75立方米;取消胡家桥港448米干砌块石护岸生态化改造、土方开挖604.77立方米、土方回填435.34立方米、土方外运169.43立方米;取消砖窑泾桩号N1+533~N1+596段63米护岸。
(五)由于部分岸段挡墙坍塌,原则同意陈家村江新增128米挡墙修复,采用倒"L"型钢筋砼挡墙,基础采用两排木桩加固;凤溪塘新增72米方桩+塑钢板桩护岸。
(六)杨春河土坝拆除后无通行需求,取消新建桥梁1座。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印发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