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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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159号


(略) 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报来《礼和乡人民政府关于<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礼政发〔2023〕75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礼和乡农业基础生产条件,对耕地质量进行提升,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三队,北至南梁农场路(北叉渠),东至扬水渠,西至红柴梁村道路,南至沿河村。

  三、项目主管单位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提质改造规模54.6504公顷,改造耕地面积46.1817公顷。

  建设内容如下:

  (一)土壤改良工程

  改良总面积46.1817公顷,增施商品有机肥和牛粪。

  (二)灌溉排水工程

  规划暗管排水46.1817公顷,布设集水管2条,长1438米,吸水管30条,长10145米。检查井30座。新建光伏排水泵站1座。新建支沟排水泵站一座。

  (三)道路工程

  翻修3条田间路,总长2589米,路面采用砂砾石路面,砂砾石厚度18厘米,田间生产路宽5米,田间道宽3米。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道路等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1月—2024年10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82.09万元,其中工程费153.87万元,其他费28.22万元。

  资金来源: (略) 域收入资金。

  九、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159号


(略) 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报来《礼和乡人民政府关于<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礼政发〔2023〕75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礼和乡农业基础生产条件,对耕地质量进行提升,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三队,北至南梁农场路(北叉渠),东至扬水渠,西至红柴梁村道路,南至沿河村。

  三、项目主管单位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提质改造规模54.6504公顷,改造耕地面积46.1817公顷。

  建设内容如下:

  (一)土壤改良工程

  改良总面积46.1817公顷,增施商品有机肥和牛粪。

  (二)灌溉排水工程

  规划暗管排水46.1817公顷,布设集水管2条,长1438米,吸水管30条,长10145米。检查井30座。新建光伏排水泵站1座。新建支沟排水泵站一座。

  (三)道路工程

  翻修3条田间路,总长2589米,路面采用砂砾石路面,砂砾石厚度18厘米,田间生产路宽5米,田间道宽3米。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道路等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1月—2024年10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82.09万元,其中工程费153.87万元,其他费28.22万元。

  资金来源: (略) 域收入资金。

  九、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礼和乡红柴梁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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