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11月3日拟对成都普什医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普什医塑IVD生产研发一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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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11月3日拟对成都普什医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普什医塑IVD生产研发一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普什医塑IVD 生产研发一期改造项目

成都高新区(西区)科新路6号

成都普什 (略)

成都博源 (略)

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内预留车间(建筑面积约775m2)和综合楼空置房屋(建筑面积约145m2),分别改造为IVD生产车间和IVD研发实验室,购置生产设备、实验仪器设备,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IVD试剂系列产品(化学发光类检测试剂盒)9万盒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研发方向为体外诊断试剂(化学发光类检测试剂盒、清洗液、底物液)的研发,通过调整各化学试剂比例进行反复实验和检测验证,不断优化体外诊断试剂配方,以提高其灵敏度、精确度。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研发IVD试剂系列样品60批次的研发能力。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

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做好防尘降尘工作,严格按照《 (略) 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成府函[2018]120号)、《关 (略)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9]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重点区域扬尘管理的通知》(成住建发[2019]307号)等的要求执行,做好防尘降尘工作,采用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降低物料疏运过程中的落差,及时清除路面渣土,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装修废气:采用优质环保装修材料,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2、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排放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和极少量的洗涤废水,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完善,废水排放利用现有的排水系统。施工期工人生活污水和少量洗涤废水经过预处理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经成都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标准后排入清水河。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生物试剂配置在万级洁净区域生物安全柜内净化操作,可能产生少量的生物性气溶胶废气。生物安全柜工作时,由于柜内工作区相对检验室环境处于负压状态,气流在柜内得到有效控制,几乎杜绝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废气从操作窗口外泄(负压工作,气溶胶废气收集效率可达100%)。微生物气溶胶通过生物安全柜设备内置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对气溶胶废气去除效率可达99.999%)过滤后排到室内,滤出空气为洁净空气,对环境无影响。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包括第3次以后的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全部进入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成都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后排入清水河。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包括生产设备、检验仪器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加强管理等,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1)一般固废: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纯水机废滤料等(2)危险废物: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生产和实验废液、生产和实验固废、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等。未沾染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纯水机废滤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生产和实验废液、生产和实验固废、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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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普什医塑IVD 生产研发一期改造项目

成都高新区(西区)科新路6号

成都普什 (略)

成都博源 (略)

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内预留车间(建筑面积约775m2)和综合楼空置房屋(建筑面积约145m2),分别改造为IVD生产车间和IVD研发实验室,购置生产设备、实验仪器设备,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IVD试剂系列产品(化学发光类检测试剂盒)9万盒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研发方向为体外诊断试剂(化学发光类检测试剂盒、清洗液、底物液)的研发,通过调整各化学试剂比例进行反复实验和检测验证,不断优化体外诊断试剂配方,以提高其灵敏度、精确度。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研发IVD试剂系列样品60批次的研发能力。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

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做好防尘降尘工作,严格按照《 (略) 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成府函[2018]120号)、《关 (略)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9]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重点区域扬尘管理的通知》(成住建发[2019]307号)等的要求执行,做好防尘降尘工作,采用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降低物料疏运过程中的落差,及时清除路面渣土,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装修废气:采用优质环保装修材料,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2、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排放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和极少量的洗涤废水,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完善,废水排放利用现有的排水系统。施工期工人生活污水和少量洗涤废水经过预处理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经成都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标准后排入清水河。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生物试剂配置在万级洁净区域生物安全柜内净化操作,可能产生少量的生物性气溶胶废气。生物安全柜工作时,由于柜内工作区相对检验室环境处于负压状态,气流在柜内得到有效控制,几乎杜绝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废气从操作窗口外泄(负压工作,气溶胶废气收集效率可达100%)。微生物气溶胶通过生物安全柜设备内置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对气溶胶废气去除效率可达99.999%)过滤后排到室内,滤出空气为洁净空气,对环境无影响。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包括第3次以后的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全部进入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成都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后排入清水河。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包括生产设备、检验仪器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加强管理等,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1)一般固废: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纯水机废滤料等(2)危险废物: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生产和实验废液、生产和实验固废、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等。未沾染危险物质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纯水机废滤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生产和实验废液、生产和实验固废、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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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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