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3日拟作出的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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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3日拟作出的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3日我局拟对2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830-*。

传真:0830-*。

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邮政编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略) 新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泸县

(略)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泸县玉蟾街道半岛北路3号, (略) 门诊楼负1楼的眼科治疗室、CT机房及其配套用房改建为DSA机房及其配套用房,在DSA机房内新增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属于II类射线装置。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封闭施工管理和采取及时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略) 既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设备安装中产生的废弃材料等经收集后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产生的臭氧经排风管引至距地面4m的排放口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和医 (略) 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药棉、废纱布、废手套、废造影剂及废造影剂瓶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落实项目运行中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一)项目运行必须严格按照 (略) 有关标准和规定实施。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约束值为5mSv/年,公众个人剂量约束值为0.1mSv/年。

(二)应建立和健全单位核与辐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制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辐射工作场所和有关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实时有效、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运行故障发生。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辐射工作场所实行合理的分区管理,杜绝射线泄露、公众及操作人员被误照射等事故发生。

(四)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设备和辐射防护用品,制定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计划,定期自行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记录备查。每年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辐射环境年度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纳入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

(五)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同时依法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超过1.25mSv/季的应核实,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个人剂量安全;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5mSv/年)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采取措施,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局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六)应做好“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有效完整。

(七)应按有关要求编写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并于次年1月31日前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八)你单位对射线装置实施报废处置时,应当将其拆解和去功能化。

2

叙 (略) 新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叙永县

叙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叙永县环城大道菱角塘, (略) 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2楼新建1间DSA机房,在DSA机房内新增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属于II类射线装置。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封闭施工管理和采取及时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略) 既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设备安装中产生的包装垃圾等经收集后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产生的臭氧经排风管引至距地面8.5m的排放口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和医 (略) 区新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药棉、废纱布、废手套、废造影剂及废造影剂瓶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落实项目运行中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一)项目运行必须严格按照 (略) 有关标准和规定实施。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约束值为5mSv/年,公众个人剂量约束值为0.1mSv/年。

(二)应建立和健全单位核与辐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制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辐射工作场所和有关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实时有效、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运行故障发生。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辐射工作场所实行合理的分区管理,杜绝射线泄露、公众及操作人员被误照射等事故发生。

(四)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设备和辐射防护用品,制定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计划,定期自行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记录备查。每年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辐射环境年度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纳入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

(五)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同时依法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超过1.25mSv/季的应核实,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个人剂量安全;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5mSv/年)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采取措施,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局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六)应做好“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有效完整。

(七)应按有关要求编写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并于次年1月31日前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八)你单位对射线装置实施报废处置时,应当将其拆解和去功能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3日我局拟对2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830-*。

传真:0830-*。

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邮政编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略) 新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泸县

(略)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泸县玉蟾街道半岛北路3号, (略) 门诊楼负1楼的眼科治疗室、CT机房及其配套用房改建为DSA机房及其配套用房,在DSA机房内新增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属于II类射线装置。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封闭施工管理和采取及时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略) 既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设备安装中产生的废弃材料等经收集后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产生的臭氧经排风管引至距地面4m的排放口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和医 (略) 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药棉、废纱布、废手套、废造影剂及废造影剂瓶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落实项目运行中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一)项目运行必须严格按照 (略) 有关标准和规定实施。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约束值为5mSv/年,公众个人剂量约束值为0.1mSv/年。

(二)应建立和健全单位核与辐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制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辐射工作场所和有关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实时有效、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运行故障发生。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辐射工作场所实行合理的分区管理,杜绝射线泄露、公众及操作人员被误照射等事故发生。

(四)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设备和辐射防护用品,制定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计划,定期自行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记录备查。每年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辐射环境年度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纳入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

(五)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同时依法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超过1.25mSv/季的应核实,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个人剂量安全;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5mSv/年)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采取措施,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局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六)应做好“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有效完整。

(七)应按有关要求编写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并于次年1月31日前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八)你单位对射线装置实施报废处置时,应当将其拆解和去功能化。

2

叙 (略) 新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叙永县

叙 (略)

(略) (略)

项目位于叙永县环城大道菱角塘, (略) 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2楼新建1间DSA机房,在DSA机房内新增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属于II类射线装置。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封闭施工管理和采取及时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略) 既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设备安装中产生的包装垃圾等经收集后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产生的臭氧经排风管引至距地面8.5m的排放口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和医 (略) 区新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药棉、废纱布、废手套、废造影剂及废造影剂瓶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落实项目运行中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一)项目运行必须严格按照 (略) 有关标准和规定实施。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约束值为5mSv/年,公众个人剂量约束值为0.1mSv/年。

(二)应建立和健全单位核与辐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制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辐射工作场所和有关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实时有效、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运行故障发生。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辐射工作场所实行合理的分区管理,杜绝射线泄露、公众及操作人员被误照射等事故发生。

(四)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设备和辐射防护用品,制定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计划,定期自行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记录备查。每年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辐射环境年度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纳入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

(五)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同时依法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超过1.25mSv/季的应核实,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个人剂量安全;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5mSv/年)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采取措施,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局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六)应做好“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有效完整。

(七)应按有关要求编写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自查评估报告,并于次年1月31日前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八)你单位对射线装置实施报废处置时,应当将其拆解和去功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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