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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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山发改审批字[2023]397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白山瑞城发[2023]1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能够稳定湿地岸线,从而维持或增大湿地的容量,提升蓄滞洪区调节能力,增加防洪效益,清除现状岸线的杂草、杂物和污泥,使水体水质得到改善, (略) 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从而保障生态安全。中晟众信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北京中水 (略) 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并向我委报送了《关于“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中晟咨评审字[2023]91号)。评估认为:《可研报告》编制内容比较齐全,建设方案及投资合理,基本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 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项目建设必要可行。结合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境内月牙河城区段右侧滩地,西临白山站,东临东环路,南临琦祥纸业。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生态湿地1处,占地面积约9.8ha。

五、建设期限

1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02.3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13.76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1.27万元,临时工程费24.94万元,独立费用133.64万元,基本预备费107.36万元,水土保持投资12.16万元,环境保护投资9.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及地方财政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8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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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山发改审批字[2023]397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白山瑞城发[2023]1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能够稳定湿地岸线,从而维持或增大湿地的容量,提升蓄滞洪区调节能力,增加防洪效益,清除现状岸线的杂草、杂物和污泥,使水体水质得到改善, (略) 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从而保障生态安全。中晟众信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北京中水 (略) 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并向我委报送了《关于“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中晟咨评审字[2023]91号)。评估认为:《可研报告》编制内容比较齐全,建设方案及投资合理,基本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 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项目建设必要可行。结合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月牙河生态湿地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浑江区境内月牙河城区段右侧滩地,西临白山站,东临东环路,南临琦祥纸业。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生态湿地1处,占地面积约9.8ha。

五、建设期限

1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02.3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13.76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1.27万元,临时工程费24.94万元,独立费用133.64万元,基本预备费107.36万元,水土保持投资12.16万元,环境保护投资9.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及地方财政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8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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