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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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寻乌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四楼综合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寻乌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分布于寻乌县7个乡镇,21个村共28处废弃矿山

建设单位: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赣州 (略)

寻乌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309-*-04-01-*),项目治理区总面积*m2(671.0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边坡修整、危岩清理、场地平整、覆土工程、生态复绿。分布于寻乌县7个乡镇,21个村共28处废弃矿山。项目涉及三标乡、文峰乡、晨光镇、丹溪乡、留车镇、南桥镇和罗珊乡等七个乡镇,*子乌村、上*村、长布村、河角村、黄坑村、丹溪村、岑峰村、高峰村、金村村、双溪村、佑头村、贵石村、新村村、黄姜村、南龙村、古坑村、罗陂村、长江村、珠村村、车头村和罗塘村等21个村。矿山生态修复地块地理位置见表1。

项目总投资1194.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4.73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主要为建筑拆除粉尘、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易散失的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加盖篷布,减少起尘;车辆驶出时对车槽、车身、轮胎进行清洗,施工现场进行喷水抑尘等。

(2)废水

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采取的防治措施有:修建临时旱厕和洗手水池,旱厕定期清掏后用于治理区覆绿施肥;施工区设沉淀池将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

(3)噪声

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运输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

主要为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土石方、尾砂收集后统一运至库尾进行调坡处理;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建筑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带出场地。

(5)生态环境

对生态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为区域内地表植被覆盖率下降、动物迁移、原有的地貌形态破坏而导致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等,从而对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的主要措施为水土保持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

2、运营期生态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通过治理后,修复区生物与无机环境及生物之间达到相对稳定平衡的状态,生态系统会保持或恢复到自身结构和功能相对稳定的状态。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的产生,项目生态恢复治理面积较大,区域降水较少,雨季产生的雨水基本可被植物、土壤吸收,在矿区内自行消纳,本项目的实施相对于项目实施前是更有利于周边的生态和水环境恢复。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机械车辆携带的柴油,设施风险主要为机械车辆燃油泄漏。

一旦溢油发生,应立即遏制浮油,防止溢油扩散。同时,将遏制住的油迅速回收,以预防溢油漏出而污染其他区域。

4、环境监测

建设单位在加强环境管理的同时,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了解工程在不同时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便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减轻环境污染。监测重点为施工期噪声、水土流失量等,根据施工时间,对不同监测点的监测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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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寻乌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四楼综合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寻乌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分布于寻乌县7个乡镇,21个村共28处废弃矿山

建设单位: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赣州 (略)

寻乌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309-*-04-01-*),项目治理区总面积*m2(671.0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边坡修整、危岩清理、场地平整、覆土工程、生态复绿。分布于寻乌县7个乡镇,21个村共28处废弃矿山。项目涉及三标乡、文峰乡、晨光镇、丹溪乡、留车镇、南桥镇和罗珊乡等七个乡镇,*子乌村、上*村、长布村、河角村、黄坑村、丹溪村、岑峰村、高峰村、金村村、双溪村、佑头村、贵石村、新村村、黄姜村、南龙村、古坑村、罗陂村、长江村、珠村村、车头村和罗塘村等21个村。矿山生态修复地块地理位置见表1。

项目总投资1194.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4.73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主要为建筑拆除粉尘、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易散失的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加盖篷布,减少起尘;车辆驶出时对车槽、车身、轮胎进行清洗,施工现场进行喷水抑尘等。

(2)废水

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采取的防治措施有:修建临时旱厕和洗手水池,旱厕定期清掏后用于治理区覆绿施肥;施工区设沉淀池将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

(3)噪声

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运输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

主要为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土石方、尾砂收集后统一运至库尾进行调坡处理;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建筑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带出场地。

(5)生态环境

对生态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为区域内地表植被覆盖率下降、动物迁移、原有的地貌形态破坏而导致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等,从而对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的主要措施为水土保持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

2、运营期生态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通过治理后,修复区生物与无机环境及生物之间达到相对稳定平衡的状态,生态系统会保持或恢复到自身结构和功能相对稳定的状态。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的产生,项目生态恢复治理面积较大,区域降水较少,雨季产生的雨水基本可被植物、土壤吸收,在矿区内自行消纳,本项目的实施相对于项目实施前是更有利于周边的生态和水环境恢复。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机械车辆携带的柴油,设施风险主要为机械车辆燃油泄漏。

一旦溢油发生,应立即遏制浮油,防止溢油扩散。同时,将遏制住的油迅速回收,以预防溢油漏出而污染其他区域。

4、环境监测

建设单位在加强环境管理的同时,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了解工程在不同时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便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减轻环境污染。监测重点为施工期噪声、水土流失量等,根据施工时间,对不同监测点的监测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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