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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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鸡肉屠宰加工扩建项目

(略) 原州区

宁夏好水川 (略)

陕西 (略)

本项目位 (略) 原州区建业街富强路,项目不新增占地,位于现有厂区内,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屠宰车间及冷库扩大生产规模,不新建生产设备。由于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出水不能满足标准,扩建项目拆除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并新建50m3/d的污水处理站1座。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作业在厂区内进行,施工时应在施工现场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对有可能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应洒水降尘,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尽可能缩短基层施工和面层施工之间的时间,控制施工扬尘产生量;易产生扬尘的路段车辆应慢速行驶,保持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同时在车辆出入口竖立减速标牌,限制行车速度;施工材料集中堆放,以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减缓扬尘污染;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等。为减轻废水对项目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需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经化粪池收集后一同经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严格依托宁夏好水川 (略) 污水处理设施。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业企业施工时间为早上7:00至晚上22:00。合理优化施工工艺,采用静压打桩方式;同一施工地点应避免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固定施工机械设备可通过安装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基础施工挖掘的土石方和主体结构施工所产生的建筑施工材料的废边角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位置进行填埋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设施处理;项目工程完工后残留的少量废建筑材料应及时清运回收,不得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本项目建设地下结构污水处理站,且对各个污水处理池采取加盖封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机械通风后经距离衰减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以及厂区西侧 (略) 场废水一同收集后经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 (略) 政排水管网。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水处理站污泥、屠宰车间产生的粪便、病死禽、家禽羽毛、不合格胴体及不可食用内脏、屠宰废物等,鸡毛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综合利用,用于制作家禽毛类产品;不可食用内脏和鸡粪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用于制成有机肥料;产生的不合格胴体、病死禽放置于冷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为自动分笼机、内脏输送机、卧式脱毛机、自动掏膛机、等高噪声设备工作时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本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和《 (略) 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中相关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鸡肉屠宰加工扩建项目

(略) 原州区

宁夏好水川 (略)

陕西 (略)

本项目位 (略) 原州区建业街富强路,项目不新增占地,位于现有厂区内,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屠宰车间及冷库扩大生产规模,不新建生产设备。由于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出水不能满足标准,扩建项目拆除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并新建50m3/d的污水处理站1座。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作业在厂区内进行,施工时应在施工现场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对有可能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应洒水降尘,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尽可能缩短基层施工和面层施工之间的时间,控制施工扬尘产生量;易产生扬尘的路段车辆应慢速行驶,保持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同时在车辆出入口竖立减速标牌,限制行车速度;施工材料集中堆放,以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减缓扬尘污染;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等。为减轻废水对项目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需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经化粪池收集后一同经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严格依托宁夏好水川 (略) 污水处理设施。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业企业施工时间为早上7:00至晚上22:00。合理优化施工工艺,采用静压打桩方式;同一施工地点应避免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固定施工机械设备可通过安装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基础施工挖掘的土石方和主体结构施工所产生的建筑施工材料的废边角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位置进行填埋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设施处理;项目工程完工后残留的少量废建筑材料应及时清运回收,不得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本项目建设地下结构污水处理站,且对各个污水处理池采取加盖封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机械通风后经距离衰减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以及厂区西侧 (略) 场废水一同收集后经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 (略) 政排水管网。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水处理站污泥、屠宰车间产生的粪便、病死禽、家禽羽毛、不合格胴体及不可食用内脏、屠宰废物等,鸡毛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综合利用,用于制作家禽毛类产品;不可食用内脏和鸡粪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用于制成有机肥料;产生的不合格胴体、病死禽放置于冷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为自动分笼机、内脏输送机、卧式脱毛机、自动掏膛机、等高噪声设备工作时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本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和《 (略) 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中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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