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凰岛南路武进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凰岛南路武进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凤凰岛南路(武进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雕街〔2023〕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道路网络系统,原则同意实施凤凰岛南路(武进段)建设工程。
二、项 (略) 武进区,西起小墩路东侧区界,东至清溪路西侧区界。用地面积48870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凤凰岛南路(武进段)总长690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道 (略) 次干路。配 (略) 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道路绿化分隔带等)、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违停抓拍等)及道路两侧绿化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695.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42.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5.45万元,基本预备费426.82万元。 (略) 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09-*-04-01-*)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凤凰岛南路(武进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雕街〔2023〕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道路网络系统,原则同意实施凤凰岛南路(武进段)建设工程。
二、项 (略) 武进区,西起小墩路东侧区界,东至清溪路西侧区界。用地面积48870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凤凰岛南路(武进段)总长690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道 (略) 次干路。配 (略) 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道路绿化分隔带等)、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违停抓拍等)及道路两侧绿化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695.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42.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5.45万元,基本预备费426.82万元。 (略) 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309-*-04-01-*)
(略)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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