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23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10-*-04-01-*。经相关 (略) 规划建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城区现状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污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但目前污水厂尚未建设雨水调蓄池,在降雨量较大时,对污水厂产生的冲击负荷较大,污水厂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因此,该项目的建 (略) 污水处理能力,更有效应对超标暴雨的调蓄能力,从而改善黄河一级支流-红柳沟水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兴旺村(第二污水厂北侧)。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雨水调蓄池1座,有效容积1万m3;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1.0万m3/d。
四、招投标方案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12058.65万元。其中:工程费10726.89万元,其他费用745.52万元,预备费586.24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2026年12月。
七、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 取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23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10-*-04-01-*。经相关 (略) 规划建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城区现状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污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但目前污水厂尚未建设雨水调蓄池,在降雨量较大时,对污水厂产生的冲击负荷较大,污水厂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因此,该项目的建 (略) 污水处理能力,更有效应对超标暴雨的调蓄能力,从而改善黄河一级支流-红柳沟水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兴旺村(第二污水厂北侧)。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雨水调蓄池1座,有效容积1万m3;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1.0万m3/d。
四、招投标方案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12058.65万元。其中:工程费10726.89万元,其他费用745.52万元,预备费586.24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2026年12月。
七、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 取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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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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