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大瑶镇志艳包装厂泡沫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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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大瑶镇志艳包装厂泡沫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 (略) 大瑶镇志艳包装厂泡沫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大瑶镇志艳包装厂泡沫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瑶镇强盛村钟家居民小区

建设单位

(略) 大瑶镇志艳包装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大瑶镇志艳包装 (略) 大瑶镇强盛村钟家居民小区博盛科技机械厂内,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本次拟新增投资120万元,在现有厂区范围内扩建泡沫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后全厂年生产1800吨泡沫塑料制品。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已于2021年9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长环评(浏阳)〔2021〕193号),2022年8月12日通过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收集池,收集池污水回用作周边林地浇灌。

(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拟在发泡挤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企业拟在现有车间范围内扩建,将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整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现有工程废气收集后与扩建工程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非*烷总烃、苯*烯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排放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标准值。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设备减震、距离衰减、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 (略) ;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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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略) 大瑶镇志艳包装厂泡沫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大瑶镇志艳包装厂泡沫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瑶镇强盛村钟家居民小区

建设单位

(略) 大瑶镇志艳包装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大瑶镇志艳包装 (略) 大瑶镇强盛村钟家居民小区博盛科技机械厂内,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本次拟新增投资120万元,在现有厂区范围内扩建泡沫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后全厂年生产1800吨泡沫塑料制品。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已于2021年9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长环评(浏阳)〔2021〕193号),2022年8月12日通过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收集池,收集池污水回用作周边林地浇灌。

(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拟在发泡挤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企业拟在现有车间范围内扩建,将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整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现有工程废气收集后与扩建工程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非*烷总烃、苯*烯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排放限值;苯*烯、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标准值。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设备减震、距离衰减、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 (略) ;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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